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代书遗嘱与事实不符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9 22:51
代书遗言是很多遗言中的一种,代书遗言由见证人进行书写,并由见证人与被承继人一起签名,并写明代书遗言建立的日期,那么代书遗言与现实不符具有法令效能吗?代书遗言收效的条件是什么?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回答。
一、代书遗言与现实不符具有效能吗
代书遗言收效的条件如下:
1、遗言人口述遗言内容,由见证人替代遗言人书写遗言。代书遗言不是代书人依照自己的意思建立遗言,而是代书人依照遗言人的意思表明,如实地记载遗言人口述的遗言内容,而不可对遗言内容作出任何更改或批改。
2、代书遗言有必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间一人可为代书人。见证人一般是遗言人指定的,并经自己赞同的公民,不能以安排的名义为遗言见证人。承继法对见证人数量上的要求,首要是为了确保代书遗言确实是遗言人实在志愿的披露,也为了避免日后就遗言的效能发作胶葛。
3、代书人、见证人和遗言人有必要在遗言上签名,并注下一年、月、日。代书人将书写结束的遗言,应交由其他见证人核实,并向遗言人当场宣读,经遗言人确认无误后,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言人签名,并注明详细日期。在场见证的人为3人或更多的,都在遗言上签名更好,少则也得确保两人签名。代书人、见证人和遗言人有必要亲笔签名,不允许别人代签。
4、遗言代书人应当具有彻底的民事行为能力,不是未成年人或许精神上、智力不健全的人。遗言代书人有必要不是承继人、受遗赠人,也不是与承继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承继人、受遗赠人因其直接参与承继,同承继存在着直接而严重的利害关系,假如让他们担任遗言代书人,难免会招摇撞骗,危害其他承继人的利益,乃至呈现篡改遗言、曲解遗言原意、添加或削减遗言内容等行为,给其他承继人的利益形成危害。即便作为遗言代书人的承继人、受遗赠人自己没有歹意,也没有招摇撞骗从中渔利,但因为其特别的身份,必定引起其别人的猜忌,引发不必要的胶葛。因而,承继人、受遗赠人及与其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遗言代书人。
假如代书遗言与实际状况不符的,对其效能存在争议的,当事人可以到法院请求代书遗言的司法鉴定,确认其是否具有法令效能。
二、代书遗言见证人的要求
1.已满十八周岁或许是十六周岁以上自己有劳动收入的人。在年纪上,见证人首要就得满意具有完好的民事行为能力,如此做出的法令行为才会具有效能。所以,见证人应当是成年人或许是十六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其首要生活来源的人。
2.沉着健全的正常人。精神失常、丧失沉着的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许约束行为能力的人,不得作为遗言代书人和见证人。
3.可以自主了解遗言内容的人。见证人有必要是可以了解遗言内容、知晓遗言所用言语的人。一般状况下下,瞎子、文盲、不知晓遗言所用言语的人,是不能成为该遗言的代书人或见证人的。
4.与承继遗产无利害关系的人。承继人、受遗赠人和与承继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因为他们与承继死者的遗产有切身之利害关系,因而,不能作为见证人。
除此之外,代书遗言中的见证人还需求满意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有必要在遗言上签名,并注下一年、月、日。
假如读者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