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义峰:《侵权责任法》力啃维权“硬骨头”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5 12:13《侵权职责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现在正处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阶段。这部法令在民法中居于什么样的位置?草案引发了许多争辩和比武,原因安在?还有哪些侵权热门没有写入草案,法令什么时候颁行?就大众遍及关怀的这些热门问题,记者专访了《侵权职责法》起草人之一、我国人民大学副校长王利明。
《物权法》之后, 构筑“民法典”的首要任务
“在《物权法》于2007年3月出台之后,《侵权职责法》的拟定就成为我国构筑‘民法典’的首要任务。”王利明教授通知记者,一方面,2007年,我国法院受理的侵权案子超越87万件,现有法令中有关侵权职责的规则较为涣散;另一方面,自《民法通则》公布后,经过二十多年的司法实践,咱们现已积累了相当多的老练经历,加上我国民法学界关于侵权职责法的理论研究有了长足进展,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和学者对国内外侵权法立法、司法和理论效果都比较了解,可以说,起草《侵权职责法》的条件现已老练。
王利明以为,作为一种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保护社会经济和日子次序的法令方式,《侵权职责法》在民法中居于十分重要的位置,是赋有时代气息、比较先进的一部法令;它的拟定,意味着我国正向拟定一致的“民法典”迈出要害的一步。
重心是救助受害人,是对社会关系的第2次调整
“法令草案基本上仍是坚持这样一个精力,有危害就有补偿。”王利明说,《侵权职责法》的主旨便是尽或许对受害人供给救助。特别是在我国社会保障覆盖面还不是很全的情况下,许多危害无法经过社会保险来取得救助,因而,发作侵权危害后,仍是要尽或许经过《侵权职责法》来取得救助。
《侵权职责法》触及的杰出范畴,首先是产品职责。主要是指产品存在缺点形成别人危害的,生产者应该承当侵权职责。特别是三鹿事情的发作,再次阐明产品召回的重要性。其他还触及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职责、医疗危害职责、环境污染职责、高度风险职责等。
王利民指出,与其他法令相较,《侵权职责法》不同之处在于,它是一种过后法令,是对社会关系的第2次调整。所谓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因为差错危害别人的人身和产业并形成危害,违背法定职责,依法应承当民事职责的行为。从这个意义上说,有必要在呈现危害结果之后,《侵权职责法》才干发挥调整社会关系的功用。
“以人为本”是现代侵权法的重要价值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