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一方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责任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2 13:20
依据《婚姻法》第17条的规则,夫妻对共有产业享有相等的处理权。夫妻一起一切的产业,是指夫妻在婚姻联系存续期间所得的,除夫妻个人特有产业以外的共有产业。
关于“夫或妻对夫妻一起一切的产业,有相等的处理权”的规则,应当理解为:
(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一起产业上的权力是相等的。因日常日子需求而处理夫妻一起产业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议。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日子需求对夫妻一起产业做重要处理决议,夫妻两边应当相等洽谈,获得一致定见。别人有理由信任其为夫妻两边一起意思表明的,另一方不得以不赞同或不知道为由对立好心第三人。
从这个意义上说,本文所述的一方私行处置夫妻一起产业是指宝贵产业的处置。但我国《婚姻法》未清晰这一法令行为的结果及效能,只能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的有关内容作参阅。
按照法令有关规则,一起共有产业的处置权归于整体共有人,处置一起共有产业应获得整体共有人的一致赞同,部分共有人无权私行处置一起共有产业。对夫妻一起产业,任何一方未经对方赞同私行处置夫妻一起产业,侵害了对方的产业处置权。我国法令没有夫妻一起共有产业夫妻一方不得私行处置的详细法令规则,但夫妻共有作为一起共有一种方式,夫妻两边对夫妻一起共有产业的权力责任,应受有关一起共有法令规则的调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定见(试行)》第89条规则:一起共有人对一起产业享有一起的权力,承当一起的责任。在一起共有联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私行分处共有产业的,一般应确定无效。对其他共有人的丢失,由私行处置共有产业的人补偿
别的,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则:离婚时,一方躲藏、搬运、变卖、毁损夫妻一起产业,或假造债款妄图侵吞另一方产业的,切割夫妻一起产业时,对躲藏、搬运、变卖、毁损夫妻一起产业或假造债款的一方,能够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恳求再次切割夫妻一起产业。这算是对私自搬运产业的行为的束缚。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