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驳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9 21:48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请求经开始检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颁发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许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议,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一起予以挂号和布告。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布告之日起收效。
专利法第三十四条和第四十条所称开始检查,是指检查专利请求是否具有专利法第二十六条或许第二十七条规则的文件和其他必要的文件,这些文件是否符合规则的 格局,并检查下列各项: (一)创造专利请求是否显着归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则,或许不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榜首款的规则,或许显着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一条榜首 款、第三十三条、本细则第二条榜首款、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的规则; (二)实用新型专利请求是否显着归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则,或许不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榜首款的规则,或许显着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第三款、第四款、第三十一条榜首款、第三十三条、本细则第二条第二款、第十三条榜首款、第十八条至第二十三条、第四十三条榜首款的规则,或许按照专利法第 九条规则不能获得专利权; (三)外观设计专利请求是否显着归于专利法第五条的规则,或许不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榜首款的规则,或许显着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第三 十三条、本细则第二条第三款、第十三条榜首款、第四十三条榜首款的规则,或许按照专利法第九条规则不能获得专利权。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将检查定见告诉请求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陈说定见或许补正;请求人期满未答复的,其请求视为撤回。请求人陈说定见或许补正后,国 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然以为不符合前款所列各项规则的,应当予以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