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对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或者发现了漏罪应当如何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6 13:51

对罪犯在服刑期间又违法或许发现了判定时所没有发现的罪过应当怎么处理?下面听讼小编将为您回答。
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则,罪犯在服刑期间又违法的,应当由履行机关移交人民检察院处理。详细地讲,假如罪犯在监狱内服刑的,应当由监狱有关部门进行侦办,侦办终结后,由监狱写出申述意见书,连同檀卷有关资料、依据一同送到人民检察院处理;假如罪犯不是在监狱内服刑的,由公安机关进行侦办,侦办终结后,由公安机关写出申述意见书,连同檀卷有关的资料、依据一同移交到人民检察院处理。
罪犯服刑期间,发现了判定时没有发现的罪过,即发现罪犯还有漏罪应当由履行机关移交人民检察院处理。首要应当依据该罪过的性质来确认由公、检、法哪一家机关来统辖,即应当由哪一个机关来进行立案侦办。如贪婪案子由人民检察院决议是否立案侦办,而偷盗案子由公安机关来决议是否立案侦办,自诉案子由人民法院来决议是否立案。决议了该漏罪的统辖权后,由有权机关进行侦办,假如归于人民检察院统辖,则人民检察院侦办终结后,决议是否申述;假如归于公安机关统辖规模,则由公安机关进行侦办,侦办终结后,再由公安机关写出申述意见书,连同檀卷资料、依据一同移交到人民检察院处理。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