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外商投资企业改制及上市的有关问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3 09:22

外商出资企业便是一般所说的“三资”企业。迄今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尚没有外商控股的“三资”企业在A股商场里上市,但随着我国证券商场的扩展,特别是我国参加WTO后,外商出资企业会更多地寻求在我国证券商场的融资和出资。会计师事务地点执业过程中,也有不少外商出资企业咨询如安在我国证券商场上市。因而,评论外商出资企业的改制建立股份有限公司及上市的有关问题就很有价值和指导意义。外商出资企业上市的流程一般为改组(制)建立股份有限公司;改组教导期一年届满经过改制检验;向我国证监会请求揭露发行:向我国证监会请求上市;上市挂牌生意。以下内容为我会专业技术委员会证券期货审计事务研讨小组的研讨成果,可供同行在有关的审计和咨询作业时参阅。
一、外商出资企业怎么改制建立股份有限公司
(一)外商出资企业改制成股份有限公司一般经过的程序
1.原外商出资企业董事会抉择企业改组。
2.原外商出资企业出资者抉择停止原合同、规章。
3.缔结建议人协议。
4.向原企业地点地省级人民政府及对外经贸部分提交必要文件。
5.经赞同后转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阅。
6.经同意后布告转制。
7.建议人缴足所认购股本(并增资情况下)并经验资。
8.筹办创建大会经过股份有限公司规章。
9.处理改变挂号,原企业全部权利义务转由股份有限公司承当。
(二)依据《关于建立外商出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则》改制的条件
1.应当有五人以上为建议人(但建议人不得超越50人)。
2.建议人过半数在国内有居处。
3.最近3年盈余记载。
4.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法规则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5.外国出资者具有股权不低于25%。
(三)接连核算公司的运营成绩时应采纳的准则
1.配比准则。主要指采纳建议建立方法建立。
2.全体改制重组。主要指采纳改变方法建立。
3.兼并方应有盈余记载。指采纳吸收兼并建立拟上市公司。
(四)提出上市请求前独立运转期间应因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1.存续分立、闭幕分立情况下独立运转期间为一个完好的会计年度。
2.吸收兼并、新设兼并情况下独立运转期间为一个完好的会计年度。
3.改制重组触及严重财物、股权、债款改变的情况下独立运转期间应为1~3个完好的会计年度或24个月至36个月。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