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变更纳税义务会不会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8 13:53法定代表人改动交税职责会不会变
依据国家工商行政办理局发布的《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批阅条件和挂号办理暂行规则》规则:“依据法令、法规的有关规则,具有法人条件的企业,经国家授权的批阅机关或主管部门核准挂号注册,其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首要担任人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改动不影响企业法人应承当的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章也规则:”企业法人对他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运营活动,承当民事职责。企业法人因为下列原因之一停止:一是依法被吊销;二是闭幕;三是依法宣告破产;四是其他原因。“所以,企业仅替换法定代表人即法人代表,而整个企业作为一个法人并没有停止,其民事职责就没有结束,其交税主体位置就没有改动,企业在原法人代表担任运营期间所欠缴的税款仍由该企业担负,新的法人代表没有理由回绝交纳。
税务机关在查看中发现,一些交税人为躲避交税职责而频频地替换法定代表人,认为经过替换法定代表人,企业曾经所欠税款就可以一笔购销。其实这种观念是过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