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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邯郸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5 21:30

邯郸市住宅公积金事务处理流程一、住宅公积金搬运事务流程依据《邯郸市住宅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第四章规则:处理搬运的,原单位应自与员工免除劳作联系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受托银行为员工处理员工个人住宅公积金搬运手续。1、由转入单位供给住宅公积金帐号,...想要了解更多关于邯郸市住宅公积金事务处理流程是怎样的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邯郸市住宅公积金事务处理流程
一、住宅公积金搬运事务流程
依据《邯郸市住宅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第四章规则:处理搬运的,原单位应自与员工免除劳作联系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受托银行为员工处理员工个人住宅公积金搬运手续。
1、由转入单位供给住宅公积金帐号,转出单位到受托付银行收取并填写《邯郸市住宅公积金搬运告诉书》。
2、转出单位将填写好的《邯郸市住宅公积金搬运告诉书》送至受托付银行。
二、住宅公积金开立帐户的事务流程
依据《邯郸市住宅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七条的规则:新树立的单位应当自树立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单位树立同意文件或营业执照到管理中心处理住宅公积金缴存挂号,并自挂号之日起二十日内持管理中心的批阅文件,到受托银行处理单位住宅公积金帐户及员工个人帐户树立手续。
(一)、事务受理
1、新树立的单位到邯郸市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取《邯郸市住宅公积金开户挂号表》和《邯郸市住宅公积金员工缴存清册》。
2、单位依照《邯郸市住宅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的规则,确认缴存员工规模、薪酬基数及缴存金额,填制《邯郸市住宅公积金开户挂号表》及《邯郸市住宅公积金员工缴存清册》。
3、行政事业单位持上级部门下发的单位树立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材料和复印件各一份;企业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材料和复印件各一份、住宅公积金开户请求(加盖公章)及填制的《邯郸市住宅公积金开户挂号表》和《邯郸市住宅公积金员工缴存清册》送交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事务检查、批阅
1、初审。事务人员依据《邯郸市住宅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有关规则对单位报送的住宅公积金账户开立手续进行初审,并签署定见。
初审内容:
(1)相关材料是否供给完好。
(2)是否依照政策规则,确认缴存员工公积金的规模、薪酬基数及缴存金额。
(3)住宅公积金员工缴存清册是否填制正确。
2、复审。事务主管人员对初审内容进一步核实,签署检查定见。
3、批阅。中心主任进行批阅。
批阅同意后的事务材料,由事务人员传递给请求开立账户的单位,并树立事务档案。
单位持批阅后的《邯郸市住宅公积金开户挂号表》和《邯郸市住宅公积金员工缴存清册》到管理中心指定的受托银行开立住宅公积金账户。
三、住宅公积金汇缴事务流程
依据《邯郸市住宅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七条的规则:单位应当自每月发放员工薪酬之日起五日内,到管理中心处理住宅公积金缴存手续,并将代扣的员工个人缴存的住宅公积金和单位为员工缴存的住宅公积金,汇缴到管理中心在受托银行开立的住宅公积金专户内。
1、单位初次缴存住宅公积金的,按处理开户挂号时《邯郸市住宅公积金缴存清册》填写的月缴存额缴存。今后各月汇缴时,若缴存员工和缴存金额没有发生变化,单位按上月缴存金额缴存。若有人员变化,填写《邯郸市住宅公积金缴存改变清册》按改变后本月应缴存的金额缴存。
2、单位以转帐或现金的方法将住宅公积金缴存至管理中心在受托银行开立的住宅公积金专户内。
3、缴存住宅公积金时需填写《邯郸市住宅公积金汇缴书》。
4、到受托银行处理汇缴手续。
四、住宅公积金补缴事务流程
依据《邯郸市住宅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八条的规则:单位欠缴或少缴员工个人住宅公积金的,应到管理中心处理补缴手续,并到受托银行补缴住宅公积金。
1、单位以转帐或现金的方法将住宅公积金缴存至管理中心在受托银行开立的住宅公积金专户内。
2、补缴住宅公积金时需填写《邯郸市住宅公积金补缴书》。
3、到受托银行处理补缴手续。
五、住宅公积金缓缴事务流程
依据《邯郸市住宅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六条规则:对缴存住宅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员工代表大会或许工会讨论通过,并经管理中心审阅同意后,能够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补缴缓缴的住宅公积金。缓缴住宅公积金的期限每次不超越一年。
(一)、受理
1、缓缴单位到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取《邯郸市住宅公积金缓缴申报表》。
2、经本单位员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并构成文件。
3、填制《邯郸市住宅公积金缓缴申报表》并持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送交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事务检查批阅
1、初审。事务人员依据《邯郸市住宅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有关规则对单位报送的住宅公积金缓交手续进行初审。
初审内容:
(1)相关材料是否供给完好。
(2)是否有员工代表大会或工会供给的文件。
(3)请求缓缴期限是否为一年。
2、复审。事务主管人员对初审内容进一步核实,签署检查定见。
3、批阅。中心主任对该项事务进行批阅。
批阅同意后的事务材料,由事务人员传递给请求缓缴住宅公积金的单位,并树立事务档案。
单位持批阅后的《邯郸市住宅公积金缓缴申报表》到受托付银行处理缓缴事务。
六、个人住宅公积金提取事务流程
(一)、 提取咨询
市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窗口(房地产买卖大厦二楼)担任全市住宅公积金提取的咨询服务作业。
提取公积金咨询主要内容:
1、请求提取住宅公积金应具有的条件。
2、请求提取住宅公积金需求供给的材料。
3、提取住宅公积金应填写的表格。
(二)、员工请求
1、员工到单位或市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窗口(房地产买卖大厦二楼)收取《邯郸市住宅公积金提取批阅表》和《邯郸市住宅公积金支取清册》。
2、单位经办人核实员工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按规则填写表格。
3、单位经办人或员工将填好的表格及所需材料送达市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房地产买卖大厦二楼)受理。
(三)、提取受理
1、市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人员应仔细检查员工或单位经办人送来的提取材料。
2、请求材料经检查不合格的,受理人员应提出清晰认见并交还请求材料,待契合提取条件或材料齐备后再予以受理。
(四)、资历检查
1、初审
初审人员担任对住宅公积金提取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在批阅表上签署定见,初审内容包含:
⑴检查提取员工所供给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⑵检查员工提取的材料是否完全。
⑶确认员工购房归还借款提取住宅公积金金额。
2、处长批阅
中心二处处长检查复核材料的完好性和初审定见的合理性,并签署检查定见。
(五)、金额核实检查
中心一处担任核实员工提取住宅公积金的金额,经检查提取金额和个人帐户余额共同的,一处检查人员应签署定见并加盖印鉴;不共同的,退回中心二处,由二处受理人员告诉单位经办人或员工自己,无误后再从头受理。
(六)、送达受理窗口
中心二处经办人员将已批阅的请求材料送达市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窗口(市房地产买卖大厦二楼)后,由单位经办人或员工领回,由单位经办人填写《邯郸市住宅公积金提取请求书》并加盖预留在开户行的印鉴。连同已批阅的《邯郸市住宅公积金提取批阅表》和《邯郸市住宅公积金支取清册》到该单位住宅公积金开户行提取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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