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发生效力的时间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4 09:30所谓挂号是指经权利人的请求由挂号机关将物权的发作、改变和消除的现实记载在挂号簿上,然后关于物权的变化予以公示的行为。不动产挂号分为三种挂号,分别为:建立挂号、改变挂号和刊出挂号。那么,不动产挂号发作效能的时刻具体是怎样规矩的呢?接下来,听讼网小编为您供给相关介绍,供您参阅。
一、不动产挂号发作效能的时刻
不动产品权的建立、改变、一转让和消除,依照法令规矩应当挂号的,自记载于不动产挂号簿时发作效能。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令文书或许人民政府的征收决议等,导致物权建立、改变、转让或许消除的,自法令文书或许人民政府的征收决议等收效时发作效能。
(一)不动产挂号的一般效能
1、物权公示效能
2、物权变化的依据效能
3、权利正确性推定效能
4、好心维护效能
5、警示效能
(二)我国《物权法》规矩物权变化挂号的具体效能
1、物权变化挂号的一般规矩
我国《物权法》第9条规矩的是物权变化的一般规矩,即“不动产品权的建立、改变、转让和消除,经依法挂号,发作效能;未经挂号,不发作效能,但法令还有规矩的在外。”
2、作为收效要件的物权挂号
(1)所有权部分。这一部分的特别规矩有两个:
榜首,第31条规矩,“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规矩享有不动产品权的,处置该物权时,依照法令法令规矩需求处理挂号的,未经挂号,不发作物权效能。”
第二,依据第106条第1款第3项规矩,好心获得不动产的所有权,须通过挂号才发作物权变化效能。
(2)用益物权部分。这一部分的特别规矩有三个:
榜首,第139条规矩,建立缔造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向挂号组织请求缔造用地使用权挂号。
第二,第145条规矩,缔造用地使用权转让、交换、出资或许赠与的,应当向挂号组织请求改变挂号。
第三,第105条规矩,缔造用地使用权消除的,出让人应当及时处理刊出挂号。
(3)担保物权部分。这一部分的特别规矩有五个:
榜首,第187条规矩,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缔造用地使用权,以投标、拍卖、揭露洽谈等方法获得的荒地等土地承揽经营权,以及正在缔造的建筑物典当的,应当处理典当挂号。典当权自挂号时建立。
第二,第224条规矩,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没有权利凭据的,质权自有关部分处理出质挂号时建立。
第三,第226条第1款规矩,以基金比例、证劵挂号结算组织挂号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劵挂号结算组织处理出质挂号时建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分处理出质挂号时建立。
第四,第227条规矩,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产业权出质的,质权自有关管部分处理出质挂号时建立。
第五,第228条规矩,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信贷征信组织处理出质挂号时建立。
3、作为对立要件的物权挂号
(1)所有权部分。这一部分的特别规矩有一个:即第24条规矩“船只、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建立、改变、转让和消除,未经挂号,不得对立好心第三人”。
(2)用益物权部分。这一部分的特别规矩有五个:
榜首,第127条规矩,土地承揽经营权,自土地承揽经营合同收效时建立。政府应当发放权利证书,挂号造册,承认权利。
第二,第129条规矩,土地承揽经营权交换、转让,当事人要求挂号的,应当挂号,未经挂号,不得对立好心第三人。
第三,第155条规矩,现已挂号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许消除的,应当及时处理改变挂号或许刊出挂号。
第四,第158条规矩,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收效时建立。当事人要求挂号的,能够向挂号组织请求地役权挂号;未经挂号,不得对立好心第三人。
第五,第169条规矩,现已挂号的地役权改变、转让或许消除的,应当及时处理改变挂号或许刊出挂号。
(3)担保物权部分。
这一部分的特别规矩有两个:
榜首,第188条规矩,以出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交通运输工具,正在缔造的船只、飞行器典当的,典当权自典当合同收效时建立;未经挂号,不得对立好心第三人。
第二,第189条第1款规矩,起浮典当,在工商行政部分挂号,典当权自典当合同收效时建立。未经挂号,不得对立好心第三人。
4、无须挂号的物权变化
(1)所有权部分。这一部分的特别规矩有四个:
榜首,第9条第2款规矩,依法归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能够不挂号。
第二,第28条规矩,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令文书或许人民政府的征收决议等,导致物权建立、改变、转让或许消除的,自法令文书或许人民政府的征收决议等收效时发作效能。
第三,第29条规矩,因承继或许受遗赠获得物权的,自承继或许受遗赠开始时发作效能。
第四,第30条规矩,因合法缔造、撤除房子等现实行为建立或许消除物权的,自现实行为成果时发作效能。
(2)用益物权部分。这一部分的特别规矩有一个,依照《物权法》第153条规矩的精力,宅基地使用权的获得,不用通过物权挂号。
(3)担保物权部分。这一部分特别规矩有两个:
榜首,第212条规矩,质权自出质人交给质押产业时建立。
第二,第224条规矩,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据交给质权人时建立;没有权利凭据的,质权自有关部分处理出质挂号时建立。
二、关于不动产挂号簿的效能
1、不动产挂号机关应当设置和保管不动产挂号簿,不动产挂号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依据。
2、不动产挂号机关应当为不动产权利人出具权利权属证书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品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挂号簿共同;记载不共同的,除有依据证明不动产挂号簿确有过错外,以不动产挂号簿为准。
3、权利人、好坏关系人能够请求查询、仿制挂号材料,挂号组织应当供给。
不动产挂号的一般效能包含:物权公示效能、物权变化的依据效能、权利正确性推定效能、好心维护效能、警示效能。假如您对不动产挂号发作效能时刻还有相关问题,能够结合您的具体情况具体咨询听讼网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