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告程序是不是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的必经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5 17:19
公司催告是用以收据丢掉后的一种补救办法。这种办法一般在必定的期限内催告凶猛关系人。逾期则采纳强制性办法。下面就由听讼网小编为我们收拾的有关催告程序是否能够作为强制施行的必经程序的的相关材料。以供我们阅览,期望对我们有所协助。
催告程序是行政机关施行行政强制施行的必经程序吗
(一) 行政机关强制施行程序
一般来说,行政机关强制施行要通过以下程序:
1、劝诫;
2、陈说和申辩;
3、制造施行决议书;
4、送达;
5、采纳各种强制施行方法。
(二) 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施行
当事人逾期不施行行政责任,行政机关能够向人民法院请求强制施行。
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机关的强制施行的请求,一般进行书面检查。对不受理的应当在五日内书面通知行政机关,并奉告不予受理的理由。
人民法院经检查,以为行政决议不具备法定施行效能、行政决议没有法定依据、显着现实不清或许违背法定程序的以及施行或许形成难以补偿的丢失的,裁决不予执 行。经检查,以为契合请求施行条件的,人民法院作出施行裁决,在三日内发布公告并送达当事人,限制当事人施行的期限。
相关常识:什么是公示催告程序
公示催告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依据当事人的请求,以公示的方法催告不明的好坏关系人,在法定期间内申报权力,逾期无人申报,作出宣告收据无效(除权)的判定程序,归于非诉讼程序。其特点是:
1、确定损失收据或其他事项的现实而不是处理民事权益的争议;
2、公示催告程序具有阶段性,公示催告与除权判定是前后联接的两个阶段,除权判定依催告请求人再次请求做出,法院不得自行作出。公示催告阶段适用独任制,但进入除权判定阶段则有必要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3、施行一审终审,不得上诉。
公示催告程序适用的规模:1.能够背书转让的收据被盗、丢失或灭失的事项。我国现在能够背书转让的收据有支票、汇票、本票三种,别的《公司法》还规则记名股票被盗、丢失或许灭失股东能够请求人民法院公示催告并作出除权判定。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我们收拾的有关催告程序是否是行政机关施行行政强制施行的必经程序的相关材料。综上所述,公司催告一般分为两个阶段,一个是公示催告阶段,另一个是判定阶段。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
催告程序是行政机关施行行政强制施行的必经程序吗
(一) 行政机关强制施行程序
一般来说,行政机关强制施行要通过以下程序:
1、劝诫;
2、陈说和申辩;
3、制造施行决议书;
4、送达;
5、采纳各种强制施行方法。
(二) 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施行
当事人逾期不施行行政责任,行政机关能够向人民法院请求强制施行。
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机关的强制施行的请求,一般进行书面检查。对不受理的应当在五日内书面通知行政机关,并奉告不予受理的理由。
人民法院经检查,以为行政决议不具备法定施行效能、行政决议没有法定依据、显着现实不清或许违背法定程序的以及施行或许形成难以补偿的丢失的,裁决不予执 行。经检查,以为契合请求施行条件的,人民法院作出施行裁决,在三日内发布公告并送达当事人,限制当事人施行的期限。
相关常识:什么是公示催告程序
公示催告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依据当事人的请求,以公示的方法催告不明的好坏关系人,在法定期间内申报权力,逾期无人申报,作出宣告收据无效(除权)的判定程序,归于非诉讼程序。其特点是:
1、确定损失收据或其他事项的现实而不是处理民事权益的争议;
2、公示催告程序具有阶段性,公示催告与除权判定是前后联接的两个阶段,除权判定依催告请求人再次请求做出,法院不得自行作出。公示催告阶段适用独任制,但进入除权判定阶段则有必要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3、施行一审终审,不得上诉。
公示催告程序适用的规模:1.能够背书转让的收据被盗、丢失或灭失的事项。我国现在能够背书转让的收据有支票、汇票、本票三种,别的《公司法》还规则记名股票被盗、丢失或许灭失股东能够请求人民法院公示催告并作出除权判定。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我们收拾的有关催告程序是否是行政机关施行行政强制施行的必经程序的相关材料。综上所述,公司催告一般分为两个阶段,一个是公示催告阶段,另一个是判定阶段。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