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继承权究竟属于身份权还是财产权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6 20:32
谈及承继权,我国学界比较盛行承继等待权和承继既得权的二分法。但是,现在关于是否存在等待权意义上的承继权,存在争议。有人以为,等待权和既得权是学理上的概念,在法令上并没有清晰的区别。等待权在学理上可被视为一种产业权力去完成,而从法令层面讲,假如被承继人还没有逝世,承继人关于产业的承继也仅仅一种或许性,若将其视为等待权,不免有点勉强。
另一方面,如今立法普遍以为,承继于被承继人逝世时开端,于逝世之外不供认有承继开端之原因。在逝世之前,承继仅仅一种或许性,而不存在所谓等待权,盖因权力必有其主体及确认的客体内容,而被承继人在逝世前,彻底有或许因承继人先于被承继人逝世或许被承继人经过新立遗言使其从前遗言无效的方法改变承继人、
换言之,在被承继人逝世前,一切都处于不确认的状况,即权力主体、客体及内容的不确认无法给承继等待权供给生计的土壤。于此所述,应该只存在既得权意义上的承继权,而不存在等待权意义上的承继权。
承继权终究归于身份权仍是产业权?人们观点并不一致。有人以为,承继权以承继人的特定身份为条件,乃是专归于该承继人的权力,获得产业,乃获得承继权之成果,故承继权为身份权而非产业权。有人以为,承继权为产业权。
产业权又分为物权说、债务说、特别产业权说。还有人以为,承继权既是身份权又是产业权,或许说承继权是亲属联络上之产业权。为了正确认识承继权的性质,有必要对承继权中的身份、产业两种特色进行区别。首要,身份联络是承继权的条件或原因,但该条件或原因往往并不为权力分类考虑,也便是说不能由于身份联络为承继权条件,就判定承继权为身份权。正如亲属联络虽为抚育恳求权的原因,但抚育恳求权却归于债务,而不是身份权。
其次,产业是承继权的意图或成果,承继法令联络的中心便是产业。权力客体往往对权力的性质起决定作用,如物权以有体物为客体、债务以特定给付为客体、人身权以人身利益为客体。已然现代承继法上身份利益不能成为承继客体,因而承继权不能成为身份权。
承继权以遗产为客体,是产业权。但承继权既不是承继人直接分配遗产的权力,也不是恳求特定义务人给付的权力,更不是以常识产品为客体的常识产品权,因而,咱们以为承继权是一种特别的产业权。其特别性表现在承继权是与身份联络联络严密的产业权,又不同于物权、债务以及常识产权等其他产业权的特色。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