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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出口许可证办理办事指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6 16:57

处理事项:货品出口许可证
处理目标:对外交易经营者
处理根据:1、2001年12月10日国务院令第33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货品进出口处理条例》;
2、商务部令2004年第28号《货品出口许可证处理办法》;
3、商务部、海关总署布告2006年第100号发布《2007年出口许可证处理货品目录》、《2007年边境小额交易出口许可证处理货品目录》
4、商务部布告2006年第116号 发布《2007年发证组织发证目录(出口)》
5、商务部、海关总署布告2007年第41号《对部分钢材出口实施出口许可证处理》
6、商务部布告2007年第47号发布契合铟、钼出口许可证申领标准的企业名单
7、商务部布告2007年第55号发布契合铟、钼出口许可证申领标准的企业名单
8、商务部、海关总署布告2007年第54号自2007年6月18日起对铟、钼实施出口配额许可证处理
9、商务部、开展变革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布告2007年第15号
10、商务部、开展变革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布告2007年第16号2007年度契合申领轿车出口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
11、商务部、海关总署布告2007年第18号关于对部分轿车及配件编码调整的布告
12、商务部关于印发《出口许可证申领签发作业标准》的告诉商配发([2007]359号)
处理费用:每份20元(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2004]商配财字33号)
处理时限:3个作业日
处理程序:
一、受理
(一)条件::经营者申领出口许可证时应供给以下资料:
1、出口许可证请求表(正本)1份,并加盖印章。实施网上申领的,应当仔细如实地在线填写电子请求表并传送给相应的发证组织;
2、提交主管机关签发的的出口同意文件;
3、年内初度请求出口许可证的,还应提交(1)《企业法人挂号营业执照》;(2)加盖对外交易经营者存案挂号专用章的《对外交易经营者存案挂号表》或许《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应当提交《外商投资企业同意证书》(复印件)。
4、出口合同正本复印件;
5、出口商与发货人不一致的,应当提交《托付署理协议》正本复印件;
6、商务部规则的其他应当提交的资料。
(二)标准:申办人提交的申办资料完全、标准、有用。
(三)岗位责任人:政务大厅作业人员。电话:(0731)2287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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