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是否有共犯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2 15:21
农用土地是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农用土地的用处是不能随意改动的,农村土地也不能不合法进行侵吞,假如不合法占用农用土地情节严重的,会构成违法,那么不合法占用农用地罪是否有共犯?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不合法占用农用地罪会不会有共犯
不合法占用农用地罪有没有共犯,根据违法事实而定,假如有两个以上不合法占用农用地的,就会归于一起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五条 【一起违法概念】一起违法是指二人以上一起成心违法。
二人以上一起过失违法,不以一起违法论处;应当负刑事职责的,依照他们所犯的罪别离处分。
二、一起违法怎样确认
我国刑法规则,一起违法是指二人以上一起成心违法。但只是据此规则,往往是不能精确确认一起违法的,确认公共违法有必要一起满意以下条件:
1、存在一起的违法成心。如张三和李四合谋施行掠夺,两边是有清晰协同掠夺的目的,也清楚一起掠夺的成果的,不然,虽然张三施行了掠夺行为,李四也进行掠夺,但不能确认是一起违法,而应独自别离确认各自的罪过。
2、存在根据一起违法成心的一起违法行为。如A与B合谋偷盗的,有必要施行了一起偷盗行为,如预备东西、踩点、放风等,才干确认为一起违法,若B只是是有一起偷盗的主意,但没有参加任何偷盗行为,也不存在唆使、协助、安排行为的,一般不认为A与B是一起违法。
3、二人以上,均应是具有刑事职责能力的人。“一起违法”必定是存在两人才干构成一起,但两人有必要都应该是具有刑事职责能力的人,例如一正常成年人与一精神病患者一起施行违法行为的,不能认为是一起违法,相关法令职责应由正常成年人承当。
虽然确认一起违法是有条件的,但在实践中,影响确认是否为一起违法的要素许多,机械地适用上述条件确认一起违法,有时并不正确。例如两人以上一起过失违法的,就不能构成一起违法,应依照各自所违法行别离科罪处分。要是一起违法方面疑问的,最妥当是向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进行咨询,辨明职责,区分是不是一起违法,何况即使构成一起违法的,根据所起到的效果,参加程度等案子实际情况,不同的人所遭到的惩罚也是不同的。
三、不合法占用农用地罪怎样确认
(一)本罪与不合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边界
本罪与不合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都是与土地管理有关的违法。二者的不同在于,(1)客体不同。本罪损害的是国家对土地特别是犁地进行维护的管理准则;而不合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损害的则是国家对土地使用权合法转让的管理准则。(2)违法客观方面不同。不合法占用犁地罪是成果犯,表现为违背土地管理法规,不合法侵吞犁地,数量较大,形成很多犁地破坏的行为。不合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则是情节犯,表现为违背土地管理法规,施行了不合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其间不合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以生意以外的其他办法不合法搬运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也即未按国家法令规则程序处理征用或许划拨手续的行为,或许末按规则权限处理批阅手续的土地转让的行为。倒卖土地使用权,包含毫不掩饰和明码标价地将土地卖给别人,而收取价款和以某种办法掩盖其土地生意的本质而将土地卖给别人的两种行为办法。(3)对二者的处分虽都采纳了判处有期徒刑和罚金的惩罚办法,但前者没有清晰确认的罚金规范;而后者则采纳的是倍比罚金制的办法以确认罚金的规范。
(二)本罪与不合法同意征用等罪的边界
占用土地罪和不合法贱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边界 此三罪相同之处都是与土地资源有关;并且在片面方面均表现为成心。不同之处表现为:(1)损害的客体不同。不合法占用犁地罪的客体是对犁地的法令维护准则;而不合法同意征用、占用土地罪和不合法贱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所损害的客体均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和正当性。(2)客观方面不同。不合法占用犁地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背土地管理法规,不合法占用犁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形成犁地很多破坏的行为,而不合法同意征用、占用土地罪和不合法贱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在客观上都表现为徇私舞弊,违背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一般表现为招摇撞骗,欺上瞒下,掩盖事实真相;或违背《土地管理法》等有关土地管理法规中关于同意征用、占用土地以及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规则,不正确地行使同意征用、占用土地或许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职权。(3)主体不同。不合法占用犁地罪的主体是一般生体,而不合法同意征用、占用土地罪和不合法贱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主体是特别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不合法占用农用地罪会不会有共犯”问题进行的回答,不合法占用农用地罪有没有共犯,根据违法事实而定,假如有两个以上不合法占用农用地的,就会归于一起违法。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一、不合法占用农用地罪会不会有共犯
不合法占用农用地罪有没有共犯,根据违法事实而定,假如有两个以上不合法占用农用地的,就会归于一起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五条 【一起违法概念】一起违法是指二人以上一起成心违法。
二人以上一起过失违法,不以一起违法论处;应当负刑事职责的,依照他们所犯的罪别离处分。
二、一起违法怎样确认
我国刑法规则,一起违法是指二人以上一起成心违法。但只是据此规则,往往是不能精确确认一起违法的,确认公共违法有必要一起满意以下条件:
1、存在一起的违法成心。如张三和李四合谋施行掠夺,两边是有清晰协同掠夺的目的,也清楚一起掠夺的成果的,不然,虽然张三施行了掠夺行为,李四也进行掠夺,但不能确认是一起违法,而应独自别离确认各自的罪过。
2、存在根据一起违法成心的一起违法行为。如A与B合谋偷盗的,有必要施行了一起偷盗行为,如预备东西、踩点、放风等,才干确认为一起违法,若B只是是有一起偷盗的主意,但没有参加任何偷盗行为,也不存在唆使、协助、安排行为的,一般不认为A与B是一起违法。
3、二人以上,均应是具有刑事职责能力的人。“一起违法”必定是存在两人才干构成一起,但两人有必要都应该是具有刑事职责能力的人,例如一正常成年人与一精神病患者一起施行违法行为的,不能认为是一起违法,相关法令职责应由正常成年人承当。
虽然确认一起违法是有条件的,但在实践中,影响确认是否为一起违法的要素许多,机械地适用上述条件确认一起违法,有时并不正确。例如两人以上一起过失违法的,就不能构成一起违法,应依照各自所违法行别离科罪处分。要是一起违法方面疑问的,最妥当是向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进行咨询,辨明职责,区分是不是一起违法,何况即使构成一起违法的,根据所起到的效果,参加程度等案子实际情况,不同的人所遭到的惩罚也是不同的。
三、不合法占用农用地罪怎样确认
(一)本罪与不合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边界
本罪与不合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都是与土地管理有关的违法。二者的不同在于,(1)客体不同。本罪损害的是国家对土地特别是犁地进行维护的管理准则;而不合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损害的则是国家对土地使用权合法转让的管理准则。(2)违法客观方面不同。不合法占用犁地罪是成果犯,表现为违背土地管理法规,不合法侵吞犁地,数量较大,形成很多犁地破坏的行为。不合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则是情节犯,表现为违背土地管理法规,施行了不合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其间不合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以生意以外的其他办法不合法搬运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也即未按国家法令规则程序处理征用或许划拨手续的行为,或许末按规则权限处理批阅手续的土地转让的行为。倒卖土地使用权,包含毫不掩饰和明码标价地将土地卖给别人,而收取价款和以某种办法掩盖其土地生意的本质而将土地卖给别人的两种行为办法。(3)对二者的处分虽都采纳了判处有期徒刑和罚金的惩罚办法,但前者没有清晰确认的罚金规范;而后者则采纳的是倍比罚金制的办法以确认罚金的规范。
(二)本罪与不合法同意征用等罪的边界
占用土地罪和不合法贱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边界 此三罪相同之处都是与土地资源有关;并且在片面方面均表现为成心。不同之处表现为:(1)损害的客体不同。不合法占用犁地罪的客体是对犁地的法令维护准则;而不合法同意征用、占用土地罪和不合法贱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所损害的客体均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和正当性。(2)客观方面不同。不合法占用犁地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背土地管理法规,不合法占用犁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形成犁地很多破坏的行为,而不合法同意征用、占用土地罪和不合法贱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在客观上都表现为徇私舞弊,违背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一般表现为招摇撞骗,欺上瞒下,掩盖事实真相;或违背《土地管理法》等有关土地管理法规中关于同意征用、占用土地以及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规则,不正确地行使同意征用、占用土地或许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职权。(3)主体不同。不合法占用犁地罪的主体是一般生体,而不合法同意征用、占用土地罪和不合法贱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主体是特别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不合法占用农用地罪会不会有共犯”问题进行的回答,不合法占用农用地罪有没有共犯,根据违法事实而定,假如有两个以上不合法占用农用地的,就会归于一起违法。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