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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对交通事故索赔的误区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2 05:44
在交通事端索赔上,当事人或多或少存在误区,包含机动车一方注定是冤大头、交通事端确定书定输赢、交通事端和工伤待遇不能一起建议等。本律师将常见的状况做如下总结,便利咱们运用
可是,王律师一起提示,假如发作严重(如有人死、伤)仍是应当榜首时间当面咨询律师。两个效果,榜首,律师的前期介入能够协助你对交通事端的职责断定起到很大效果,在有人重伤、逝世的时间,就意味着是否构成刑事犯罪,事关自在!第二,专业律师的介入能够为你减小丢失或许得到更大的补偿,中心的差额十之八九比你付出的律师费高出许多。
其外,不要容易的信任某些不负职责的稳妥理赔员随口许诺的相似“这个事端咱们都赔,你们先垫钱”,真到给钱的时分你就会发现稳妥公司会通知你索赔清单上很多内容都不归于稳妥补偿规模,需求车主自行承当(请稳妥公司不要对号入座)。
(一)机动车一方注定是冤大头?
新交法第七十六条规则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作交通事端,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差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当补偿职责;有依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差错的,依据差错程度恰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补偿职责;机动车一方没有差错的,承当不超越百分之十的补偿职责。交通事端的丢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成心磕碰机动车形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当补偿职责。
因而,依据上述规则能够看出,假如能有满足的依据证明非机动车一方存在差错或许成心引发交通事端的,要在职责规模内承当职责。
(二)交通事端确定书定输赢?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确定交通事端的法定机关,其出具的《交通事端职责确定书》应经当事人予以质证,不然不能当然成为法院确定案子现实的依据。并且律师能在当事人的合作下获得有确凿依据的话能够推翻职责确定书,由法院依据两边供给的依据进行从头的职责区分。但这个证明难度很大,危险也很大,建议仍是咨询律师及早介入,在交警出具职责确定之前就安排依据为自己争夺更有力的职责区分成果。
(三)交通事端和工伤待遇不能一起建议?
依据原劳作部《企业职工工伤稳妥试行方法》第28条的规则,因为交通事端引起的工伤,交通事端补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薪酬的,企业 或许工伤稳妥经办组织不再付出相应待遇(交通事端补偿的误工薪酬相当于工伤补贴);已给付逝世补偿费或许残疾日子补助费的,工伤稳妥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许一次性 伤残补偿金不再发给(但逝世补偿费或许残疾日子补助费低于工伤稳妥的一次性工亡补 助金或许一次性伤残补偿金的,由企业或许工伤稳妥经办组织补足差额部分)。依据上述规则,职工因交通事端引起的工伤,工伤待遇与交通事端补偿是不能重复享用的。
但2004年1月1日起实施的《工伤稳妥条例》对此不再作相应规则。而2003年12月26日发布,2004年5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 害补偿案子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第12条规则,劳作者因工伤事端遭到人身危害,按《工伤稳妥条例》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形成劳作者人身危害的,劳作者可恳求第三人承当补偿职责。
因而,这是两种彻底不同的法律关系,一种是生命权、健康权侵权胶葛,一种是劳作合同胶葛。所以,当事人能够别离建议且不彼此抵触。仅仅,用人单位可能会根据种种考虑而提出这种理由来到达革除单位补偿职责的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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