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哪些因素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7 01:14《著名商标确定和维护规则》中指出:著名商标便是指在我国为相关大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名誉的商标。相关大众包含与运用商标所标明的某类产品或许服务有关的顾客,出产商标所标明的产品或许供给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途径中所触及的出售者和相关人员等。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则,确定著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要素:
(一)相关大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运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舆规模;
(四)该商标作为著名商标受维护的记载;
(五)该商标著名的其他要素。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在确定著名商标时,应当归纳考虑以上各项要素,但不以该商标有必要满意该条规则的悉数要素为条件。
相应的,以下资料能够作为证明商标著名的依据资料:
(一)证明相关大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资料;
(二)证明该商标运用持续时间的有关资料,包含该商标运用、注册的前史和规模的有关资料;
(三)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舆规模的有关资料,包含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法、地域规模、宣传媒体的品种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资料;
(四)证明该商标作为著名商标受维护记载的有关资料,包含该商标曾在我国或许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著名商标受维护的有关资料;
(五)证明该商标著名的其他依据资料,包含运用该商标的首要产品近三年的产值、出售量、出售收入、利税、出售区域等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