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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员工拒签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2 00:09
小张地点的单位新来了几名职工,但他们不肯意和公司签定劳作合同,小张又是管人事的,这让她觉得很尴尬,作为公司这边有职工不签劳作合同,该怎么办呢?接下来听讼网的小编为我们整理了一些关于拒签劳作合同注意事项的常识,欢迎我们阅览!
职工拒签劳作合同的注意事项
1、《劳作合同法》第82条关于用人单位拒签书面劳作合同应当赔付双倍薪酬的规则,旨在维护劳作者的合法权益,催促用人单位赶快与劳作者签定劳作合同。”因而,适用双倍薪酬赔付职责有必要满意两个条件,一是用工之日起超越一个月没有签定书面合同,二是没有签定书面合同应归咎于用人单位。
2、和职工签定劳作合同,并且劳作和合同内容有必要具有法定内容,是我国劳作合同法赋予单位的一项法定职责,不然,依据该法第82条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越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作者缔结书面劳作合同的”,则向劳作者付出双倍薪酬。
也就是说,无论是谁的原因,只需没有签定劳作合同,就得自入职第二个月起付出双倍薪酬。可是,在实践中,也确有少量劳作者不肯签定劳作合同的景象,在这种况下,假如再让单位承当双倍薪酬的惩罚性职责,则明显不公平。因而,我国《劳作合同法施行法令》第五条规则:“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告诉后,劳作者不与用人单位缔结劳作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告诉劳作者停止劳作联系”,无需付出经济补偿金。
把这两方面的规则结合起来看,能够知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假如劳作者拒签劳作合同的,单位有必要停止劳作联系,不然,就要承当未签定劳作合同的职责。
3、关于不肯签定合同的职工停止劳作联系时,有必要程序到位,有证可查,那就是两个书面告诉,一是书面告诉要签定劳作合同;二是书面告诉停止劳作联系,这个告诉当然需求劳作者自己签字,不然无法证明时,单位又将处在晦气局势,形成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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