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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责任免责条件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9 06:14
刑法第13条规则:“行为在客观上尽管造成了危害成果,可是,不是出于成心或过错,而是因为不能抵抗或许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认为是违法。”
网友发问:
发作了刑事案件,假如嫌疑犯一向窜逃,刑警也懒得去抓捕,是不是过了必定的时刻,嫌疑犯就无罪了呢?
律师回答:
刑事案件在侦办阶段没有时效的规则,假如嫌疑犯一向窜逃,何时抓到,就何时开端司法程序。
相关法令知识:
无罪行事情是违法行为尽管在客观上现已造成了危害成果,但并不是处于成心或许过错,而是因为不能抵抗或许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法令规则无罪行事情不是违法。
不能抵抗是指行为人不能抵抗引起危害成果发作的原因,又称为不可抗力。不能预见是依据行为人其时的状况彻底预料不到成果的发作,也不能要求他预见到,即行为人没有预见责任和预见才能。行为人关于成果的发作没有过错。这又称为意外事情。例如,某甲系某厂司机,某日深夜驾车回来厂里,在倒车进入车库时将睡在车库麻袋中的某乙轧死。后查明乙系乞丐,悄悄溜进车库过夜,并钻入车库麻袋中取暖。此刻,某甲不能也不可能预见到这一状况,因而,某乙的逝世是因为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是无罪行事情。
无罪行事情除了上述的不可抗力和意外事情以外,还包含正当防卫和紧迫避险。正当防卫和紧迫避险的景象中,行为人尽管造成了必定的危害成果,但因为法令的特别规则,实际上赦免了这类事情的刑事责任,成为正当防卫人和紧迫避险人的免责事由。在合理极限内的正当防卫和紧迫避险也是无罪行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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