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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责任认定书不合理可以拒收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5 16:24
一般状况下交通事端职责确定书都是合法合理的,那么假如交通职责确定书不合理能够拒收吗?这是困扰我们的一个问题,为了给你回答相关的疑问听讼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供您阅览,期望能够协助到您。
能否拒收交通事端确定书?
交通事端职责确定是事端处理机关单方面作出的行为,不需要征得当事人的赞同。当事人拒收确定书,并不意味着事端处理机关没有送交。只需事端处理机关对拒收确定书的行为记录在案,即视为送达。也就是说,当事人拒收交通事端确定书,并不影响公安机关的送达。只需仔细签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送达的事端确定书,才干更好地保护本身权益。
什么是交通事端确定书?
交通事端确定书,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经过对交通事端现场勘测、技能剖析和有关查验、鉴定定论,剖析查明交通事端的根本现实、成因和当事人职责后所作的技能性定论,该定论不具有拘束力和执行力。
交通事端确定书应包括哪些内容?
依据《路途交通事端处理程序规则》第四十八条规则,交通事端确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交通事端当事人、车辆、路途和交通环境的根本状况;
2、交通事端的根本现实;
3、当事人导致交通事端的差错及职责或许意外状况。
交通事端确定书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事端处理专用章,别离送达当事人,并奉告当事人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停的期限。
交通事端确定书有哪些类型?
1、悉数职责和无职责
完全由当事人中一方违章形成的事端,由违章者负悉数职责,而与事端无直接因果关系的另一方无职责。
2、首要职责和非必须职责
首要因一方违章,另一方或第三方也有违章行为形成的事端,首要违章者要负首要职责,另一方或第三方负非必须职责。
3、平等职责
形成交通事端的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情节适当,各方负平等职责。
不服交通事端确定书能否向法院提起诉讼?
依据路途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造的交通事端确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端案子的依据运用。因而,交通事端职责确定行为不属于详细行政行为,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假如当事人对交通事端确定书牵连的民事补偿不服的,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当事人能够自路途交通事端确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请求。的确有依据证明办案交警有问题的,也能够经过纪检、督查、公安督察等正常途径进行状况反映。
只需事端处理机关对拒收确定书的行为记录在案,即视为送达。也就是说,当事人拒收交通事端确定书,并不影响公安机关的送达。只需仔细签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送达的事端确定书,才干更好地保护本身权益。假如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在本网进行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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