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私营企业改制有什么风险,怎么防范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6 23:33
现在,私营企业改制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中,许多企业在企业内部准则、外部立异上面,都进行了大幅变革。任何行为都是应战与机会并存的,那么,私营企业改制有什么危险呢?怎样防备呢?今日,听讼网小编具体为您介绍。
私营企业改制中法令危险
此处的法令危险是指企业改制行为对改制行为的参与者或利益主体发生的各种法令职责的可能性。这种危险从职责性质上看,有承当民事职责或遭受财产损失的危险、承当行政职责的危险、承当刑事职责的危险;从承当职责与危险的主体的身份来看,能够分为原企业出资人(面对的国有财物转让后对价不能回收或国家追查)的职责危险、企业债权人的(受偿不能的)危险、企业新股东或财物受让人面对的(受让财物存在瑕疵或原企业存在隐形债款需求承当) 危险、财物评价机关面对的(财物评价不实的)财物评价危险、企业员工面对的(赋闲下岗或身份置换而得不到补偿)危险等。
私营企业改制危险防备
(1)被改制企业是否通过严厉的财物清查和财物评价程序,清查陈述和评价陈述是否通过国有财物管理部门的承认、核准或存案;
(2)改制计划或相关协议是否表现了当事人的实在意思表明,是否违背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方针,是否存在无效或可吊销要素;
(3)若将企业进行出售的,有关协议是否通过有关人民政府赞同,国有财物的受让人的财物规划和信誉情况是否符合国家要求;
(4)是否进行了相关的企业国有财物产权置换、改变、刊出挂号;
(5)负有金融债款的企业,在处置企业财物之前是否进行了金融债权保全;
(6)企业在改制的过程中是否布告或书面通知债权人,是否和债权人就债款清偿问题达成了协议或采取了其他整理办法,是否存在遗失或隐秘债款的景象以及隐形债款(如担保债款);
(7)是否充分地维护了企业原有员工的利益,企业员工代表大会对有关改制计划是否赞同,是否在安顿补偿、医疗和养老稳妥、离退休人员的薪酬与稳妥等方面存在后遗症;
(8)是否按照有关法令的规则,对企业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等进行权力改变挂号,对企业法人进行改变或刊出挂号。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