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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股权转让的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5 13:55

国有股权的转让有必要契合以下条件:
一是转让国有股权应以调整出资结构为主要意图。
二是转让国有股权须遵照国家有关转让国家股的规则,由国有股持股单位提出请求,阐明转让意图、转让收入的投向、转让数额、转让目标、转让方法和条件、转让定价、转让时刻以及其他具体安排。
三是转让国有股权的请求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和省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阅;向境外转让国家股权的(包含配股权转让)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批阅;国有股转让数额较大,触及肯定控股权及相对控股权变化的,须经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会同国家体改委及有关部门批阅。
四对错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持股的股东单位转让国有股权后,须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陈述转让收入的金额、转让收入的运用方案及施行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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