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3 14:30一、关于单笔可贷额度核算公式
单笔可贷额度核算公式为:告贷人(包含一起告贷人,下同)请求告贷时上月住宅公积金正常缴存余额之和X20(倍)。告贷人住宅公积金正常缴存余额以成都公积金中心的确定为准,违规汇缴、补缴的住宅公积金不计入正常缴存余额。
二、关于告贷期限
告贷期限最长不超越20年,且告贷人请求告贷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越其法定退休年限(即:男不得超越60岁、女不得超越55岁);主告贷人、爱人及一起告贷人均具有请求公积金告贷条件的,可按剩下作业年限较长的一方核算告贷年限。
间隔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含5年)的告贷人,具有归还才能且个人信用杰出,能有用施行告贷后办理的,经成都公积金中心认可后可适当放宽告贷期限至退休后1—5年。告贷期限延伸至退休后的,还清悉数告贷本息后,方能提取自己账户的住宅公积金余额。
三、关于住宅公积金首付款份额
(一)购买首套住宅请求公积金告贷的,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宅价值的30%。
(二)购买第二套住宅请求公积金告贷的,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宅价值的50%,告贷利率按同期首套公积金告贷利率的1.1倍履行。
四、关于购买第二套住宅的公积金告贷目标
购买第二套住宅的公积金告贷目标仅限于现有住宅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的缴存员工家庭(包含主告贷人、爱人、一起告贷人及未成年子女),且告贷用处仅限于购买改进寓居条件的一般自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