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中约定鉴定费不赔是否有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5 22:44
案情
2012年3月,王先生卖掉本来的现代,筹资并部分按揭买了宝马作为座驾,新车可谓王先生的心头肉,不只贴上了“老婆和车概不外借”的车贴外,还为爱车购买了交强验和第三者职责验以及车损验等。虽然王先生对车倍加保护,但仍是有马失前蹄的时侯。2013年2月2日,王先生驾车外出时,一莽汉骑电瓶车忽然横穿公路,王先生猝不及防来不及刹车,只得急打方向盘右转躲避,高度紧张中采纳的办法不妥,连车带人翻入公路旁的深沟,所幸人无大碍,仅仅受了点轻伤,但爱车却摔得改头换面。王先生向稳妥公司报案后,稳妥公司勘查了现场并将车拖到了修补公司。过后,稳妥公司派员进行定损,确认王先生车损为35640元,但王先生到4S店一探问,爱车要康复容貌最少得70000元以上。王先生不得已,只得延聘判定组织作了判定,某判定组织出具的判定定见为,车损为76000元。判定费为1500元。拿到判定定见后,王先生再次找到稳妥公司洽谈,稳妥公司赞同重新定损为76000元,但以稳妥合同中约好了判定费不赔为由,回绝赔付判定费。王先生一气之下将稳妥公司告上了法院。
不合
第一种定见,判定费不是直接丢失,并且稳妥合同中现已约好了判定费不赔的条款,王先生作为成年人,彻底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该条款应当了解。稳妥合同是两边签定的合同,系实在意思表明,收效的合同对合同两边均有法令拘束力,稳妥公司当然能够依据合同的约好拒赔判定费。
第二种定见,稳妥合同中稳妥公司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这自身就不公正,并且本案中,稳妥公司一开始给王先生的定损就不合理,王先生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求得一个公正,进行判定是不得已的挑选,对王先生来说,判定费是实际付出的金钱,是直接的经济丢失。一起,判定费不赔,违反了法令强制性规范,应属无效条款。稳妥公司应予补偿。
分析
笔者赞同第二种定见,理由如下:
首要,格局合同,又称附合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关于另一方当事人完成现已确认的合同条款只能表明赞同或许不赞同的合同,亦即对方当事人要么从全体上承受合同条件,要么不缔结合同。与当事人两边洽谈缔结合同不同,附合合同中,当事人两边关于合同具体内容并不进行洽谈,一方朴实被迫地承受另一方所提出的合同条件。稳妥合同即为一种典型的附合合同,从严厉意义上讲,稳妥合同的缔结并非投保人与稳妥人自在洽谈的成果,而是投保人对稳妥人事前确认的合同条款表明“赞同”,亦即一般情况下,投保人既不能拟定稳妥单的内容,也不能对稳妥单所确认的内容进行修正。某些特别景象,假如需求改变稳妥单的内容,投保人也只能选用稳妥人事前拟定的附加条款或许隶属保单,对这些特别条款投保人依然只能表明“赞同”。是故,投保人意思自在受到了极大的约束,对稳妥合同中某些条款并非实在意思表明,而是百般无奈的被迫承受。
其次,公正正义不仅仅法令的价值寻求,也是衡量行为规范的规范。《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规则显失公正的民事行为,一方有权恳求人民法院或许裁定机关予以改变或许吊销。《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也规则了在缔结合一起显失公正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恳求人民法院或许裁定组织改变或许吊销。稳妥合同联系中,稳妥公司自己对出险后的投保人财产丢失定损,明显是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这自身就极不公正,在投保人不承受稳妥公司定损的成果时,假如不允许投保人延聘中立的判定组织作出评价定见,无疑便是要逼迫投保人承受稳妥公司的霸王定论,这明显背离了公正正义价值观。而判定组织并不是慈善组织,有偿服务不移至理,收取判定费用入情入理也合法,因而,判定费用并不是直接丢失,而是投保人的直接的经济丢失。
最终,《稳妥法》第六十四条规则:稳妥人、被稳妥人为查明和确认稳妥事端的性质、原因和稳妥标的的丢失程度所付出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稳妥人承当。王先生延聘判定组织判定,其意图便是为了查明和确认其爱车的丢失程度,也即稳妥标的的丢失程度,判定费也是为了这一意图付出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因而,依据《稳妥法》第六十四条规则之规则,该判定费用依法应由稳妥人即稳妥公司承当。《稳妥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则,革除稳妥人依法应承当的职责或许加剧投保人、被稳妥人职责的条款无效。本案中,稳妥合同中约好判定费不赔,其成果是革除了稳妥人依法应承当的职责,当然也就加剧了投保人的职责。故稳妥合同中约好不赔判定费的条款无效,稳妥公司应补偿王先生已垫支的判定费。
2012年3月,王先生卖掉本来的现代,筹资并部分按揭买了宝马作为座驾,新车可谓王先生的心头肉,不只贴上了“老婆和车概不外借”的车贴外,还为爱车购买了交强验和第三者职责验以及车损验等。虽然王先生对车倍加保护,但仍是有马失前蹄的时侯。2013年2月2日,王先生驾车外出时,一莽汉骑电瓶车忽然横穿公路,王先生猝不及防来不及刹车,只得急打方向盘右转躲避,高度紧张中采纳的办法不妥,连车带人翻入公路旁的深沟,所幸人无大碍,仅仅受了点轻伤,但爱车却摔得改头换面。王先生向稳妥公司报案后,稳妥公司勘查了现场并将车拖到了修补公司。过后,稳妥公司派员进行定损,确认王先生车损为35640元,但王先生到4S店一探问,爱车要康复容貌最少得70000元以上。王先生不得已,只得延聘判定组织作了判定,某判定组织出具的判定定见为,车损为76000元。判定费为1500元。拿到判定定见后,王先生再次找到稳妥公司洽谈,稳妥公司赞同重新定损为76000元,但以稳妥合同中约好了判定费不赔为由,回绝赔付判定费。王先生一气之下将稳妥公司告上了法院。
不合
第一种定见,判定费不是直接丢失,并且稳妥合同中现已约好了判定费不赔的条款,王先生作为成年人,彻底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该条款应当了解。稳妥合同是两边签定的合同,系实在意思表明,收效的合同对合同两边均有法令拘束力,稳妥公司当然能够依据合同的约好拒赔判定费。
第二种定见,稳妥合同中稳妥公司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这自身就不公正,并且本案中,稳妥公司一开始给王先生的定损就不合理,王先生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求得一个公正,进行判定是不得已的挑选,对王先生来说,判定费是实际付出的金钱,是直接的经济丢失。一起,判定费不赔,违反了法令强制性规范,应属无效条款。稳妥公司应予补偿。
分析
笔者赞同第二种定见,理由如下:
首要,格局合同,又称附合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关于另一方当事人完成现已确认的合同条款只能表明赞同或许不赞同的合同,亦即对方当事人要么从全体上承受合同条件,要么不缔结合同。与当事人两边洽谈缔结合同不同,附合合同中,当事人两边关于合同具体内容并不进行洽谈,一方朴实被迫地承受另一方所提出的合同条件。稳妥合同即为一种典型的附合合同,从严厉意义上讲,稳妥合同的缔结并非投保人与稳妥人自在洽谈的成果,而是投保人对稳妥人事前确认的合同条款表明“赞同”,亦即一般情况下,投保人既不能拟定稳妥单的内容,也不能对稳妥单所确认的内容进行修正。某些特别景象,假如需求改变稳妥单的内容,投保人也只能选用稳妥人事前拟定的附加条款或许隶属保单,对这些特别条款投保人依然只能表明“赞同”。是故,投保人意思自在受到了极大的约束,对稳妥合同中某些条款并非实在意思表明,而是百般无奈的被迫承受。
其次,公正正义不仅仅法令的价值寻求,也是衡量行为规范的规范。《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规则显失公正的民事行为,一方有权恳求人民法院或许裁定机关予以改变或许吊销。《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也规则了在缔结合一起显失公正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恳求人民法院或许裁定组织改变或许吊销。稳妥合同联系中,稳妥公司自己对出险后的投保人财产丢失定损,明显是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这自身就极不公正,在投保人不承受稳妥公司定损的成果时,假如不允许投保人延聘中立的判定组织作出评价定见,无疑便是要逼迫投保人承受稳妥公司的霸王定论,这明显背离了公正正义价值观。而判定组织并不是慈善组织,有偿服务不移至理,收取判定费用入情入理也合法,因而,判定费用并不是直接丢失,而是投保人的直接的经济丢失。
最终,《稳妥法》第六十四条规则:稳妥人、被稳妥人为查明和确认稳妥事端的性质、原因和稳妥标的的丢失程度所付出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稳妥人承当。王先生延聘判定组织判定,其意图便是为了查明和确认其爱车的丢失程度,也即稳妥标的的丢失程度,判定费也是为了这一意图付出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因而,依据《稳妥法》第六十四条规则之规则,该判定费用依法应由稳妥人即稳妥公司承当。《稳妥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则,革除稳妥人依法应承当的职责或许加剧投保人、被稳妥人职责的条款无效。本案中,稳妥合同中约好判定费不赔,其成果是革除了稳妥人依法应承当的职责,当然也就加剧了投保人的职责。故稳妥合同中约好不赔判定费的条款无效,稳妥公司应补偿王先生已垫支的判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