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要注意哪些问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2 14:34
确定本罪,应留意以下两个问题:
1.本罪与非罪行为的边界
假如行为人只是施行了违背国家规则,私行或许超标准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没有形成环境污染,或许虽有环境污染的结果,但污染程度不重、对公私产业和公民的人身危害性不大,没有形成严重污染事端的,就不成立本罪。至于“严重污染事端”则能够依据《国家环境保护局陈述环境污染与损坏事端的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则来确定。
2.本罪与危险物品肇事罪的边界
两罪的首要差异在于以下几点:
(1)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天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而危险物品肇事罪的主体虽也是一般主体,但单位不能构成。
(2)违法客观方面不同。本罪是违背国家有关规则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而危险物品肇事罪是违背危险物品办理规则,而且须是发作在出产、贮存、运送、运用危险物品过程中的行为因过错而导致严重结果。
(3)危险废物和危险物品的规模、含义也不同。危险废物首要是指放射性的废物、含流行症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许其他危险废物,而危险物品则首要是指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
1.本罪与非罪行为的边界
假如行为人只是施行了违背国家规则,私行或许超标准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没有形成环境污染,或许虽有环境污染的结果,但污染程度不重、对公私产业和公民的人身危害性不大,没有形成严重污染事端的,就不成立本罪。至于“严重污染事端”则能够依据《国家环境保护局陈述环境污染与损坏事端的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则来确定。
2.本罪与危险物品肇事罪的边界
两罪的首要差异在于以下几点:
(1)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天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而危险物品肇事罪的主体虽也是一般主体,但单位不能构成。
(2)违法客观方面不同。本罪是违背国家有关规则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而危险物品肇事罪是违背危险物品办理规则,而且须是发作在出产、贮存、运送、运用危险物品过程中的行为因过错而导致严重结果。
(3)危险废物和危险物品的规模、含义也不同。危险废物首要是指放射性的废物、含流行症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许其他危险废物,而危险物品则首要是指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