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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与乙为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甲为董事长。一次出差途中遭遇车祸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4 18:08
2014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三第26题:
甲与乙为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甲为董事长。2014年4月,一次出差途中遭受事故,甲与乙一起罹难。关于甲、乙股东资历的承继,下列哪一表述是过错的?()
A.在公司章程未特别规则时,甲、乙的承继人均可建议股东资历承继
B.在公司章程未特别规则时,甲的承继人能够建议承继股东资历与董事长职位
C.公司章程能够规则甲、乙的承继人承继股东资历的条件
D.公司章程能够规则甲、乙的承继人不得承继股东资历
【答案】B
【考点】股东资历的承继
【解析】选项A、C、D说法正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则,自然人股东逝世后,其合法承继人能够承继股东资历;可是,公司章程还有规则的在外。据此可知,公司章程能够对股东资历的承继条件作出规则,也能够直接规则制止承继股东资历。在公司章程未作特别规则时,原股东的承继人能够建议股东资历的承继。
选项B说法过错。《公司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则,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能够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发生方法由公司章程规则。据此可知,董事长等高管身份不属于承继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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