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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30 18:40

榜首编 总  则
榜首章 使命和基本准则
榜首条 为了确保刑法的正确施行,赏罚违法,维护人民,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依据宪法,拟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使命,是确保精确、及时地查明违法现实,正确使用法令,赏罚违法分子,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查,教育公民自觉恪守法令,活跃同违法行为作斗争,以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公民的人身权力、产业权力、民主权力和其他权力,确保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 对刑事案子的侦办、拘留、实施拘捕、预审,由公安机关担任。查看、同意拘捕、查看机关直承受理的案子的侦办、提起公诉,由人民查看院担任。审判由人民法院担任。除法令特别规则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集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查看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有必要严格恪守本法和其他法令的有关规则。
第四条 国家安全机关按照法令规则,处理损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子,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
第五条 人民法院按照法令规则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查看院按照法令规则独立行使查看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集体和个人的干与。
第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查看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有必要依靠群众,有必要以现实为依据,以法令为准绳。关于全部公民,在适用法令上一概平等,在法令面前,不允许有任何特权。
第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查看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担任,互相合作,互相制约,以确保精确有效地实施法令。
第八条 人民查看院依法对刑事诉讼施行法令监督。
第九条 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言语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查看院和公安机关关于不知晓当地通用的言语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翻译。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许多民族杂居的区域,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言语进行审问,用当地通用的文字发布判定书、公告和其他文件。
第十条 人民法院审判案子,施行两审终审制。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审判案子,除本法还有规则的以外,一概揭露进行。被告人有权取得辩解,人民法院有职责确保被告人取得辩解。
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定,对任何人都不得确认有罪。
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判案子,按照本法施行人民陪审员陪审的准则。
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查看院和公安机关应当确保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力。
关于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违法的案子,在讯问和审判时,能够告诉违法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署理人参与。
诉讼参与人关于审判人员、查看人员和侦办人员侵略公民诉讼权力和人身凌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指控。
第十五条 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不追查刑事职责,现已追查的,应当吊销案子,或许不申述,或许中止审理,或许宣告无罪:
(一)情节明显细微、损害不大,不以为是违法的;
(二)违法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革除惩罚的;
(四)按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违法,没有告诉或许撤回告诉的;
(五)违法嫌疑人、被告人逝世的;
(六)其他法令规则免予追查刑事职责的。
第十六条 关于外国人违法应当追查刑事职责的,适用本法的规则。
关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违法应当追查刑事职责的,通过外交途径处理。
第十七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订立或许参与的世界公约,或许按照互利准则,我国司法机关和外国司法机关能够彼此恳求刑事司法帮忙。
第二章 管 辖
第十八条 刑事案子的侦办由公安机关进行,法令还有规则的在外。
贪污贿赂违法,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违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施行的不合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不合法搜寻的侵略公民人身权力的违法以及侵略公民民主权力的违法,由人民查看院立案侦办。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施行的其他严峻的违法案子,需求由人民查看院直承受理的时分,经省级以上人民查看院决议,能够由人民查看院立案侦办。
自诉案子,由人民法院直承受理。
第十九条 基层人民法院统辖榜首审一般刑事案子,可是按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统辖的在外。
第二十条 中级人民法院统辖下列榜首审刑事案子:
(一)反革命案子、损害国家安全案子;
(二)或许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一般刑事案子;
(三)外国人违法的刑事案子。
第二十一条 高级人民法院统辖的榜首审刑事案子,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严峻刑事案子。
第二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统辖的榜首审刑事案子,是全国性的严峻刑事案子。
第二十三条 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分,能够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统辖的榜首审刑事案子;下级人民法院以为案情严峻、杂乱需求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榜首审刑事案子,能够恳求移交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
第二十四条 刑事案子由违法地的人民法院统辖。假如由被告人寓居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合的,能够由被告人寓居地的人民法院统辖。
第二十五条 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统辖的案子,由开端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分,能够移交首要违法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第二十六条 上级人民法院能够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统辖不明的案子,也能够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子移交其别人民法院审判。
第二十七条 专门人民法院案子的统辖另行规则。
第三章 回 避
第二十八条 审判人员、查看人员、侦办人员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应当自行逃避,当事人及其法定署理人也有官僚求他们逃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许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自己或许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联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判定人、辩解人、诉讼署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联系,或许影响公正处理案子的。
第二十九条 审判人员、查看人员、侦办人员不得承受当事人及其托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背规则会晤当事人及其托付的人。
审判人员、查看人员、侦办人员违背前款规则的,应当依法追查法令职责。当事人及其法定署理人有官僚求他们逃避。
第三十条 审判人员、查看人员、侦办人员的逃避,应当别离由院长、查看长、公安机关担任人决议;院长的逃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议;查看长和公安机关担任人的逃避,由同级人民查看院查看委员会决议。
对侦办人员的逃避作出决议前,侦办人员不能中止对案子的侦办。
对驳回请求逃避的决议,当事人及其法定署理人能够请求复议一次。
第三十一条 本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的规则也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判定人。
第四章 辩解与署理
第三十二条 违法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解权以外,还能够托付一至二人作为辩解人。下列的人能够被托付为辩解人:
(一)律师;
(二)人民集体或许违法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引荐的人;
(三)违法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朋。
正在被实施惩罚或许依法被掠夺、约束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解人。
第三十三条 公诉案子自案子移交检查申述之日起,违法嫌疑人有权托付辩解人。自诉案子的被告人有权随时托付辩解人。
人民查看院自收到移交检查申述的案子资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奉告违法嫌疑人有权托付辩解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子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奉告被告人有权托付辩解人。
第三十四条 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子,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许其他原因没有托付辩解人的,人民法院能够指定承当法令援助职责的律师为其供给辩解。
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许未成年人而没有托付辩解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当法令援助职责的律师为其供给辩解。
被告人或许被判处死刑而没有托付辩解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当法令援助职责的律师为其供给辩解。
第三十五条 辩解人的职责是依据现实和法令,提出证明违法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许减轻、革除其刑事职责的资料和定见,维护违法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六条 辩解律师自人民查看院对案子检查申述之日起,能够查阅、摘录、仿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判定资料,能够同在押的违法嫌疑人会晤和通讯。其他辩解人经人民查看院答应,也能够查阅、摘录、仿制上述资料,同在押的违法嫌疑人会晤和通讯。
辩解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子之日起,能够查阅、摘录、仿制本案所指控的违法现实的资料,能够同在押的被告人会晤和通讯。其他辩解人经人民法院答应,也能够查阅、摘录、仿制上述资料,同在押的被告人会晤和通讯。
第三十七条 辩解律师经证人或许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赞同,能够向他们搜集与本案有关的资料,也能够请求人民查看院、人民法院搜集、调取依据,或许请求人民法院告诉证人出庭作证。
辩解律师经人民查看院或许人民法院答应,而且经被害人或许其近亲属、被害人供给的证人赞同,能够向他们搜集与本案有关的资料。
第三十八条 辩解律师和其他辩解人,不得帮忙违法嫌疑人、被告人藏匿、消灭、伪造依据或许串供,不得要挟、诱惑证人改动证言或许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搅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
违背前款规则的,应当依法追查法令职责。
第三十九条 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能够回绝辩解人持续为他辩解,也能够另行托付辩解人辩解。
第四十条 公诉案子的被害人及其法定署理人或许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署理人,自案子移交检查申述之日起,有权托付诉讼署理人。自诉案子的自诉人及其法定署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署理人,有权随时托付诉讼署理人。
人民查看院自收到移交检查申述的案子资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奉告被害人及其法定署理人或许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署理人有权托付诉讼署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子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奉告自诉人及其法定署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署理人有权托付诉讼署理人。
第四十一条 托付诉讼署理人,参照本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则实施。
第五章 证 据
第四十二条 证明案子实在状况的全部现实,都是依据。
依据有下列七种:
(一)依据、书证;
(二)证人证言;
(三)被害人陈说;
(四)违法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五)判定结论;
(六)勘验、查看笔录;
(七)视听资料。
以上依据有必要通过查验事实,才干作为定案的依据。
第四十三条 审判人员、查看人员、侦办人员有必要按照法定程序,搜集能够证明违法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许无罪、违法情节轻重的各种依据。禁止刑讯逼供和以要挟、诱惑、诈骗以及其他不合法的方法搜集依据。有必要确保全部与案子有关或许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沛地供给依据的条件,除特别状况外,而且能够吸收他们帮忙查询。
第四十四条 公安机关提请同意拘捕书、人民查看院申述书、人民法院判定书,有必要忠诚于现实真象。成心隐秘现实真象的,应当追查职责。
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查看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搜集、调取依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照实供给依据。
关于触及国家秘密的依据,应当保密。
但凡伪造依据、藏匿依据或许消灭依据的,不管归于何方,有必要受法令追查。
第四十六条 对全部案子的判处都要重依据,重查询研究,不轻信口供。只要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依据的,不能确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惩罚;没有被告人供述,依据充沛的确的,能够确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惩罚。
第四十七条 证人证言有必要在法庭上通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解人两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而且通过查实今后,才干作为定案的依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许藏匿罪证的时分,应当依法处理。
第四十八条 但凡知道案子状况的人,都有作证的职责。
生理上、精力上有缺点或许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第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查看院和公安机关应当确确保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要挟、凌辱、殴伤或许打击报复,构成违法的,依法追查刑事职责;尚不行刑事处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分。
第六章 强制办法
第五十条 人民法院、人民查看院和公安机关依据案子状况,对违法嫌疑人、被告人能够拘传、取保候审或许监督寓居。
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人民查看院和公安机关关于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能够取保候审或许监督寓居:
(一)或许判处控制、拘役或许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或许判处有期徒刑以上惩罚,采纳取保候审、监督寓居不致发作社会危险性的。
取保候审、监督寓居由公安机关实施。
第五十二条 被拘押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署理人、近亲属有权请求取保候审。
第五十三条 人民法院、人民查看院和公安机关决议对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违法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确保人或许交纳确保金。
第五十四条 确保人有必要契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才能实施确保职责;
(三)享有政治权力,人身自由未受到约束;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第五十五条 确保人应当实施以下职责:
(一)监督被确保人恪守本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则;
(二)发现被确保人或许发作或许现已发作违背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则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实施机关陈述。
被确保人有违背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则的行为,确保人未及时陈述的,对确保人处以罚款,构成违法的,依法追查刑事职责。
第五十六条 被取保候审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应当恪守以下规则:
(一)未经实施机关同意不得脱离所寓居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分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方式搅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消灭、伪造依据或许串供。
被取保候审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违背前款规则,已交纳确保金的,没收确保金,而且差异景象,责令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从头交纳确保金、提出确保人或许监督寓居、予以拘捕。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背前款规则的,取保候审完毕的时分,应当交还确保金。
第五十七条 被监督寓居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应当恪守以下规则:
(一)未经实施机关同意不得脱离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同意不得脱离指定的居所;
(二)未经实施机关同意不得会晤别人;
(三)在传讯的时分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方式搅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消灭、伪造依据或许串供。
被监督寓居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违背前款规则,情节严峻的,予以拘捕。
第五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查看院和公安机关对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越十二个月,监督寓居最长不得超越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督寓居期间,不得中止对案子的侦办、申述和审理。关于发现不应当追查刑事职责或许取保候审、监督寓居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免除取保候审、监督寓居。免除取保候审、监督寓居,应当及时告诉被取保候审、监督寓居人和有关单位。
第五十九条 拘捕违法嫌疑人、被告人,有必要通过人民查看院同意或许人民法院决议,由公安机关实施。
第六十条 对有依据证明有违法现实,或许判处徒刑以上惩罚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采纳取保候审、监督寓居等方法,尚不足以避免发作社会危险性,而有拘捕必要的,应即依法拘捕。
对应当拘捕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假如患有严峻疾病,或许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能够选用取保候审或许监督寓居的方法。
第六十一条 公安机关关于现行犯或许严峻嫌疑分子,假如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能够先行拘留:
(一)正在准备违法、施行违法或许在违法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许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违法的;
(三)在身边或许住处发现有违法依据的;
(四)违法后妄图自杀、逃跑或许在逃的;
(五)有消灭、伪造依据或许串供或许的;
(六)不讲实在名字、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屡次作案、结伙作案严峻嫌疑的。
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在异地实施拘留、拘捕的时分,应当告诉被拘留、拘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拘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合作。
第六十三条 关于有下列景象的人,任何公民都能够当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查看院或许人民法院处理:
(一)正在施行违法或许在违法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通缉在案的;
(三)越狱逃跑的;
(四)正在被追捕的。
第六十四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分,有必要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除有碍侦办或许无法告诉的景象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拘押的场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告诉被拘留人的家族或许他的所在单位。
第六十五条 公安机关关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分,有必要当即开释,发给开释证明。对需求拘捕而依据还不足够的,能够取保候审或许监督寓居。
第六十六条 公安机关要求拘捕违法嫌疑人的时分,应当写出提请同意拘捕书,连同檀卷资料、依据,一起移交同级人民查看院检查同意。必要的时分,人民查看院能够派人参与公安机关关于严峻案子的评论。
第六十七条 人民查看院检查同意拘捕违法嫌疑人由查看长决议。严峻案子应当提交查看委员会评论决议。
第六十八条 人民查看院关于公安机关提请同意拘捕的案子进行检查后,应当依据状况别离作出同意拘捕或许不同意拘捕的决议。关于同意拘捕的决议,公安机关应当当即实施,而且将实施状况及时告诉人民查看院。关于不同意拘捕的,人民查看院应当阐明理由,需求补充侦办的,应当一起告诉公安机关。
第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以为需求拘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查看院检查同意。在特别状况下,提请检查同意的时刻能够延伸一日至四日。
关于流窜作案、屡次作案、结伙作案的严峻嫌疑分子,提请检查同意的时刻能够延伸至三十日。
人民查看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同意拘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同意拘捕或许不同意拘捕的决议。人民查看院不同意拘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告诉后当即开释,而且将实施状况及时告诉人民查看院。关于需求持续侦办,而且契合取保候审、监督寓居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许监督寓居。
第七十条 公安机关对人民查看院不同意拘捕的决议,以为有过错的时分,能够要求复议,可是有必要将被拘留的人当即开释。假如定见不被承受,能够向上一级人民查看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查看院应当当即复核,作出是否改变的决议,告诉下级人民查看院和公安机关实施。
第七十一条 公安机关拘捕人的时分,有必要出示拘捕证。
拘捕后,除有碍侦办或许无法告诉的景象以外,应当把拘捕的原因和拘押的场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告诉被拘捕人的家族或许他的所在单位。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查看院关于各自决议拘捕的人,公安机关关于经人民查看院同意拘捕的人,都有必要在拘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捕的时分,有必要当即开释,发给开释证明。
第七十三条 人民法院、人民查看院和公安机关假如发现对违法嫌疑人、被告人采纳强制办法不妥的,应当及时吊销或许改变。公安机关开释被拘捕的人或许改变拘捕办法的,应当告诉原同意的人民查看院。
第七十四条 违法嫌疑人、被告人被拘押的案子,不能在本法规则的侦办拘押、检查申述、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需求持续查验、审理的,对违法嫌疑人、被告人能够取保候审或许监督寓居。
第七十五条 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署理人、近亲属或许违法嫌疑人、被告人托付的律师及其他辩解人关于人民法院、人民查看院或许公安机关采纳强制办法超越法定期限的,有官僚求免除强制办法。人民法院、人民查看院或许公安机关关于被采纳强制办法超越法定期限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开释、免除取保候审、监督寓居或许依法改变强制办法。
第七十六条 人民查看院在检查同意拘捕工作中,假如发现公安机关的侦办活动有违法状况,应当告诉公安机关予以纠正,公安机关应当将纠正状况告诉人民查看院。
第七章 附带民事诉讼
第七十七条 被害人因为被告人的违法行为而遭受物质丢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假如是国家产业、集体产业遭受丢失的,人民查看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分,能够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分,能够查封或许扣押被告人的产业。
第七十八条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子一起审判,只要为了避免刑事案子审判的过火拖延,才干够在刑事案子审判后,由同一审判安排持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第八章 期间、送达
第七十九条 期间以时、日、月核算。
期间开端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
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刻。上诉状或许其他文件在期满前现已交邮的,不算过期。
第八十条 当事人因为不能抵抗的原因或许有其他正当理由而耽搁期限的,在妨碍消除后五日以内,能够请求持续进行应当在期满曾经完结的诉讼活动。
前款请求是否允许,由人民法院裁决。
第八十一条 送达传票、告诉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应当交给收件人自己;假如自己不在,能够交给他的成年家族或许所在单位的担任人员代收。
收件人自己或许代收人回绝接纳或许回绝签名、盖章的时分,送达人能够约请他的街坊或许其他见证人参与,阐明状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证上记明回绝的事由、送达的日期,由送达人签名,即以为现已送达。
第九章 其他规则
第八十二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侦办”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查看院在处理案子过程中,按照法令进行的专门查询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办法;
(二)“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违法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三)“法定署理人”是指被署理人的爸爸妈妈、养爸爸妈妈、监护人和负有维护职责的机关、集体的代表;
(四)“诉讼参与人”是指当事人、法定署理人、诉讼署理人、辩解人、证人、判定人和翻译人员;
(五)“诉讼署理人”是指公诉案子的被害人及其法定署理人或许近亲属、自诉案子的自诉人及其法定署理人托付代为参与诉讼的人和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署理人托付代为参与诉讼的人;
(六)“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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