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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诈消费者行为如何认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2 15:48
咱们在正常消费时常常碰得到经营者进行消费诈骗行为,他们在服务过程中,采纳虚伪或许其他不正当手法诈骗、误导顾客,然后咱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危害,那么诈骗顾客行为怎么确定?下面听讼小编为我们整理了这方面的常识,欢迎阅览!
依据《顾客权益保护法》和国家工商总局《危害顾客权益行为处分方法》,能够从3个方面判别经营者的行为是否构成消费诈骗。
1.经营者供给产品或许服务时选用的手法
依据《危害顾客权益行为处分方法》第十六条的规则,经营者有下列规则行为之一的,能够确定为诈骗行为:在出售的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假充合格产品;出售国家明令筛选并中止出售的产品;供给产品或许服务中成心运用不合格的计量用具或许损坏计量用具准确度;骗得顾客价款或许费用而不供给或许不依照约好供给产品或许服务;不以实在称号和符号供给产品或许服务;以虚伪或许引人误解的产品阐明、产品规范、什物样品等方法出售产品或许服务;作虚伪或许引人误解的现场阐明和演示;选用虚拟买卖、虚标成交量、虚伪谈论或许雇佣别人等方法进行诈骗性出售诱导;以虚伪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许其他诈骗性价格表明出售产品或许服务;以虚伪的“有奖出售”“还本出售”“体会出售”等方法出售产品或许服务;谎报正品出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产品;夸张或隐秘所供给的产品或许服务的数量、质量、功能等与顾客有严重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顾客;以其他虚伪或许引人误解的宣扬方法误导顾客。
2.经营者的行为是否误导顾客
判别经营者的行为是否误导顾客应以一般顾客的认知水平缓辨认才能为准。假如该行为足以使一般顾客发作误解,即构成诈骗。假如该行为缺乏以使一般顾客发作误解,单个顾客应证明自己的确发作误解以建议诈骗行为的建立。经营者施行诈骗行为,一般都会形成顾客合法权益的危害,但确定消费诈骗行为并不要求顾客有实践的丢失或许危害发作,只需经营者的行为足以误导顾客就能够被确定为诈骗。
3.经营者是否具有施行诈骗行为的片面方面
尽管法令、法规并未明确规则构成诈骗行为有必要具有片面成心,但从文义上了解,诈骗便是掩盖事实真相误导顾客,“诈骗”二字自身现已提醒经营者具有片面成心。所以,在下列6种景象下,经营者假如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诈骗、误导顾客的成心,就归于诈骗:出售的产品或许供给的服务不符合保证人身、产业安全要求,出售失效、蜕变的产品,出售假造产地、假造或许冒用别人的厂名或厂址、篡改生产日期的产品,出售假造或许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产品,出售的产品或许供给的服务侵略别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出售假造或许冒用闻名产品特有的称号、包装、装潢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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