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中有关要约的内容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2 03:05
咱们都知道我国公布的合同法在实践活动中起到很重要的效果,而合同法中涉及到许多方面的内容,比方要约,对此有人会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合同法中有关要约的内容有哪些?下面就由听讼网的小编用相关的法令知识为您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要约的内容
第十三条:当事人缔结合同,采纳要约、许诺的方法。
第十四条:要约是期望和别人缔结合同的意思标明,该意思标明应当契合下列规则:
(一)内容详细确认;
(二)标明饱尝要约人许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标明束缚。
第十五条:要约约请时期望别人向自己宣布要约的意思标明。寄送价目表、拍卖布告、投标布告、招股阐明、商业广告等为要约约请。商业广告的内容契合要约规则的,视为要约。
第十六条:要约抵达受要约人时收效。选用数据电文方法缔结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体系接纳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体系时刻,视为抵达时刻;未指定特定体系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体系初次时刻,视为抵达时刻。
第十七条:要约能够撤回。撤回要约的告诉应当在要约抵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许与要约一起抵达受要约人。
第十八条:要约能够吊销。吊销要约的告诉应当在受要约人宣布许诺告诉之前抵达受要约人。
第十九条: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要约不得吊销:
(一)要约人确认了许诺期限或许以其他的方法明示要约不行吊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以为要约是不行吊销的,并现已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第二十条: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回绝要约的告诉抵达要约人;
(二)要约人依法吊销要约;
(三)许诺的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许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的改变。
二、要约的建立要件
1、要约人应是具有缔约才能的特定人;
2、要约的内容须详细、确认;
3、要约具有缔结合同的意图,并标明要约人受其束缚;
4、要约有必要发给要约人期望与其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
5、要约应以明示方法宣布;
6、要约有必要送达于受要约人。
以上所提及的都是有关要约的法令知识,虽然合同法中包含了许多方面的规则,咱们也不太或许悉数熟知,可是实践中运用到的仍是有必要了解一下,或许到时候能帮您解决问题。假如您还遇到什么较为杂乱的法令问题,咱们听讼网会为您供给法令咨询服务,欢迎来咨询。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要约的内容
第十三条:当事人缔结合同,采纳要约、许诺的方法。
第十四条:要约是期望和别人缔结合同的意思标明,该意思标明应当契合下列规则:
(一)内容详细确认;
(二)标明饱尝要约人许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标明束缚。
第十五条:要约约请时期望别人向自己宣布要约的意思标明。寄送价目表、拍卖布告、投标布告、招股阐明、商业广告等为要约约请。商业广告的内容契合要约规则的,视为要约。
第十六条:要约抵达受要约人时收效。选用数据电文方法缔结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体系接纳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体系时刻,视为抵达时刻;未指定特定体系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体系初次时刻,视为抵达时刻。
第十七条:要约能够撤回。撤回要约的告诉应当在要约抵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许与要约一起抵达受要约人。
第十八条:要约能够吊销。吊销要约的告诉应当在受要约人宣布许诺告诉之前抵达受要约人。
第十九条: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要约不得吊销:
(一)要约人确认了许诺期限或许以其他的方法明示要约不行吊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以为要约是不行吊销的,并现已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第二十条: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回绝要约的告诉抵达要约人;
(二)要约人依法吊销要约;
(三)许诺的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许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的改变。
二、要约的建立要件
1、要约人应是具有缔约才能的特定人;
2、要约的内容须详细、确认;
3、要约具有缔结合同的意图,并标明要约人受其束缚;
4、要约有必要发给要约人期望与其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
5、要约应以明示方法宣布;
6、要约有必要送达于受要约人。
以上所提及的都是有关要约的法令知识,虽然合同法中包含了许多方面的规则,咱们也不太或许悉数熟知,可是实践中运用到的仍是有必要了解一下,或许到时候能帮您解决问题。假如您还遇到什么较为杂乱的法令问题,咱们听讼网会为您供给法令咨询服务,欢迎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