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转让与在建工程转让区别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1 13:44
建造工程项目转让是房地产转让的一种方法,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经过生意、赠与、交流或其他合法方法将其房地产搬运给别人的法律行为。
法律咨询:工程项目转让与在建工程转让差异首要表现在哪三个方面?
律师答复:
转让的内容不同。
转让的规模不同
转让前的工程开发程度不同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修建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则
第五十七条修建规划单位对规划文件选用的修建材料、修建构配件和设备,不得指定生产厂、供货商。
第五十八条修建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担任。
修建施工企业有必要依照工程规划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规划的修正由原规划单位担任,修建施工企业不得私行修正工程规划。
第五十九条修建施工企业有必要依照工程规划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好,对修建材料、修建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查验,不合格的不得运用。
第六十条修建物在合理运用寿数内,有必要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
修建工程竣工时,房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点;对已发现的质量缺点,修建施工企业应当修正。
第六十一条交给竣工检验的修建工程,有必要符合规则的修建工程质量标准,有完好的工程技术经济材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有国家规则的其他竣工条件。
修建工程竣工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交给运用;未经检验或许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交给运用。
第六十二条修建工程实施质量保修准则。
修建工程的保修规模应当包含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装置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依照确保修建物合理寿数年限内正常运用,保护运用者合法权益的准则确认。详细的保修规模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国务院规则。
法律咨询:工程项目转让与在建工程转让差异首要表现在哪三个方面?
律师答复:
转让的内容不同。
转让的规模不同
转让前的工程开发程度不同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修建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则
第五十七条修建规划单位对规划文件选用的修建材料、修建构配件和设备,不得指定生产厂、供货商。
第五十八条修建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担任。
修建施工企业有必要依照工程规划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规划的修正由原规划单位担任,修建施工企业不得私行修正工程规划。
第五十九条修建施工企业有必要依照工程规划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好,对修建材料、修建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查验,不合格的不得运用。
第六十条修建物在合理运用寿数内,有必要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
修建工程竣工时,房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点;对已发现的质量缺点,修建施工企业应当修正。
第六十一条交给竣工检验的修建工程,有必要符合规则的修建工程质量标准,有完好的工程技术经济材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有国家规则的其他竣工条件。
修建工程竣工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交给运用;未经检验或许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交给运用。
第六十二条修建工程实施质量保修准则。
修建工程的保修规模应当包含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装置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依照确保修建物合理寿数年限内正常运用,保护运用者合法权益的准则确认。详细的保修规模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国务院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