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合同需要登记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9 23:56
土地租借是常见的,在进行土地租借的时分,当事人之间需求签定一份租借合同,那么土地租借合同需求进行挂号吗?接下因由听讼网的小编为我们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常识,欢迎我们阅览!
土地租借合同需求挂号。
我国关于土地使用权租借挂号与土地租借挂号的规矩是不同的,前项挂号为土地使用权设立挂号,后项挂号为他项权力挂号。《土地挂号规矩》第二十八条规矩: “依法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承租国有土地的,承租人应当在签定租借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土地租借合同和其他有关证明文件恳求承租国有土地使用权挂号。”
可见,国有土地承租人依法恳求挂号后,其所享有的土地使用权与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划拨土地使用权归于同一位阶的权力,即都是土地使用权,故该项挂号为土地使用权设立挂号。再看一下《标准国有土地租借若干意见》有关规矩:“六、国有土地租借,承租人获得承租土地使用权。承租人在按规矩付出土地租金并完结开发建造后,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赞同或依据租借合同约好,可将承租土地使用权转租、转让或典当。承租土地使用权转租、转让或典当,有必要依法挂号。
承租人将承租土地转租或分租给第三人的,承租土地使用权仍由原承租人持有,承租人与第三人建立了附加租借联系,第三人获得土地的他项权力。”一起,《土地挂号规矩》第三十条规矩:“ 有租借权的土地使用者依法租借土地使用权的,租借人与承租人应当在租借合同签定后十五日内,持租借合同及有关文件恳求土地使用权租借挂号。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在租借土地的土地挂号卡上进行挂号,并向承租人颁布土地他项权力证明书。”可见该项挂号为他项权力挂号。
土地租借合同留意事项有哪些
主体资格,检查产权证上记载的权力人与租借人是否一起。
租借期限,注明租借起止日期和租借年限。
土地信息,列明租借土地的称号、方位、面积、质量等级。
土地租借合同免除的景象
土地使用权租借合同免除的景象有以下几种:
(1)协议免除,即在合同实行过程中,一方或两边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使合同不能实行的原因发作,经两边当事人一起协议,在不违反法令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协议免除原土地使用权租借合同。
(2)当事人一方严峻违约,使合同实行成为不或许,或在合同收效后,两边当事人中的一方无故私行违约,使得持续实行原租借合同成为不必要,并现已给无过错方造成了严峻的经济丢失、且这种丢失已无法弥补的,无过错方有权免除。
(3)情事改变免除,即在土地使用权租借合同建立后,不是由于两边当事人的原因发作了情事改变,致使合同的根底损失或不坚定,假如持续保持合同的原有用能,则显失公正,按照情事改变准则,受损害一方当事人能够恳求法院免除合同。情事改变准则是免除土地使用权租借合同的一个法定原因。
土地使用权租借合同的免除使根据原合同发作的债权债务联系消除。这种消除,只能是将合同免除时止之后的债权债务联系消除,免除之前的债权债务联系依然有用。
看完上文的介绍后,信任我们都现已知道在签定土地租借合一起当事人要留意哪些方面了吧。实践中,土地租借合同或许由于一些景象而导致免除,此刻对当事人来讲是晦气的,因而需求分外留意这些状况。
土地租借合同需求挂号。
我国关于土地使用权租借挂号与土地租借挂号的规矩是不同的,前项挂号为土地使用权设立挂号,后项挂号为他项权力挂号。《土地挂号规矩》第二十八条规矩: “依法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承租国有土地的,承租人应当在签定租借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土地租借合同和其他有关证明文件恳求承租国有土地使用权挂号。”
可见,国有土地承租人依法恳求挂号后,其所享有的土地使用权与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划拨土地使用权归于同一位阶的权力,即都是土地使用权,故该项挂号为土地使用权设立挂号。再看一下《标准国有土地租借若干意见》有关规矩:“六、国有土地租借,承租人获得承租土地使用权。承租人在按规矩付出土地租金并完结开发建造后,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赞同或依据租借合同约好,可将承租土地使用权转租、转让或典当。承租土地使用权转租、转让或典当,有必要依法挂号。
承租人将承租土地转租或分租给第三人的,承租土地使用权仍由原承租人持有,承租人与第三人建立了附加租借联系,第三人获得土地的他项权力。”一起,《土地挂号规矩》第三十条规矩:“ 有租借权的土地使用者依法租借土地使用权的,租借人与承租人应当在租借合同签定后十五日内,持租借合同及有关文件恳求土地使用权租借挂号。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在租借土地的土地挂号卡上进行挂号,并向承租人颁布土地他项权力证明书。”可见该项挂号为他项权力挂号。
土地租借合同留意事项有哪些
主体资格,检查产权证上记载的权力人与租借人是否一起。
租借期限,注明租借起止日期和租借年限。
土地信息,列明租借土地的称号、方位、面积、质量等级。
土地租借合同免除的景象
土地使用权租借合同免除的景象有以下几种:
(1)协议免除,即在合同实行过程中,一方或两边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使合同不能实行的原因发作,经两边当事人一起协议,在不违反法令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协议免除原土地使用权租借合同。
(2)当事人一方严峻违约,使合同实行成为不或许,或在合同收效后,两边当事人中的一方无故私行违约,使得持续实行原租借合同成为不必要,并现已给无过错方造成了严峻的经济丢失、且这种丢失已无法弥补的,无过错方有权免除。
(3)情事改变免除,即在土地使用权租借合同建立后,不是由于两边当事人的原因发作了情事改变,致使合同的根底损失或不坚定,假如持续保持合同的原有用能,则显失公正,按照情事改变准则,受损害一方当事人能够恳求法院免除合同。情事改变准则是免除土地使用权租借合同的一个法定原因。
土地使用权租借合同的免除使根据原合同发作的债权债务联系消除。这种消除,只能是将合同免除时止之后的债权债务联系消除,免除之前的债权债务联系依然有用。
看完上文的介绍后,信任我们都现已知道在签定土地租借合一起当事人要留意哪些方面了吧。实践中,土地租借合同或许由于一些景象而导致免除,此刻对当事人来讲是晦气的,因而需求分外留意这些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