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审理期限是好久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7 22:19
一、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请求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议;可是法令规则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在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则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议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能够恰当延伸,并奉告请求人和被请求人;可是延伸期限最多不超越30日。
二、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景象之一,影响行政复议案子审理的,行政复议间断:
(一)作为请求人的自然人逝世,其近亲属没有承认是否参与行政复议的;
(二)作为请求人的自然人损失参与行政复议的才能,没有承认法定代理人参与行政复议的;
(三)作为请求人的法人或许其他安排停止,没有承认权力义务承受人的;
(四)作为请求人的自然人下落不明或许被宣告失踪的;
(五)请求人、被请求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与行政复议的;
(六)案子触及法令适用问题,需求有权机关作出解说或许承认的;
(七)案子审理需求以其他案子的审理成果为根据,而其他案子没有审结的;
(八)其他需求间断行政复议的景象。
行政复议间断的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康复行政复议案子的审理。
行政复议安排间断、康复行政复议案子的审理,应当奉告有关当事人。
三、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行政复议停止:
(一)请求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请求,行政复议安排准予撤回的;
(二)作为请求人的自然人逝世,没有近亲属或许其近亲属抛弃行政复议权力的;
(三)作为请求人的法人或许其他安排停止,其权力义务的承受人抛弃行政复议权力的;
(四)请求人与被请求人按照本法令第四十条的规则,经行政复议安排允许达到宽和的;
(五)请求人对行政拘留或许约束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请求行政复议后,因请求人同一违法行为涉嫌犯罪,该行政拘留或许约束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变更为刑事拘留的。
按照《行政复议法施行法令》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则间断行政复议,满60日行政复议间断的原因仍未消除的,行政复议停止。
二、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景象之一,影响行政复议案子审理的,行政复议间断:
(一)作为请求人的自然人逝世,其近亲属没有承认是否参与行政复议的;
(二)作为请求人的自然人损失参与行政复议的才能,没有承认法定代理人参与行政复议的;
(三)作为请求人的法人或许其他安排停止,没有承认权力义务承受人的;
(四)作为请求人的自然人下落不明或许被宣告失踪的;
(五)请求人、被请求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与行政复议的;
(六)案子触及法令适用问题,需求有权机关作出解说或许承认的;
(七)案子审理需求以其他案子的审理成果为根据,而其他案子没有审结的;
(八)其他需求间断行政复议的景象。
行政复议间断的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康复行政复议案子的审理。
行政复议安排间断、康复行政复议案子的审理,应当奉告有关当事人。
三、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行政复议停止:
(一)请求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请求,行政复议安排准予撤回的;
(二)作为请求人的自然人逝世,没有近亲属或许其近亲属抛弃行政复议权力的;
(三)作为请求人的法人或许其他安排停止,其权力义务的承受人抛弃行政复议权力的;
(四)请求人与被请求人按照本法令第四十条的规则,经行政复议安排允许达到宽和的;
(五)请求人对行政拘留或许约束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请求行政复议后,因请求人同一违法行为涉嫌犯罪,该行政拘留或许约束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变更为刑事拘留的。
按照《行政复议法施行法令》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则间断行政复议,满60日行政复议间断的原因仍未消除的,行政复议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