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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证并上班是劳动关系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7 09:56
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人会考取一些资格证书,如修建师、执业药师、律师等的资格证,有时人考取证书是为了自己工作需求,而有人是想将证书挂靠,获得必定的收入,那么挂证并上班是劳作联系吗?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挂证并上班是劳作联系吗
尽管劳作法等法令法规均运用了“劳作联系”这一术语,可是,什么是劳作联系,法令上的界定并不清晰。劳作法第十六条规则:“树立劳作联系应当缔结劳作合同。”所以,曩昔劳作合同被认为是劳作联系的法定方法,也是承认劳作联系的必要条件。但实践中经常有用工单位成心不与劳作者签定劳作合同,借此来躲避其应尽的劳作法责任。为添补这一缝隙,2005年劳作和社会保障部下发了《关于建立劳作联系有关事项的告诉》,该告诉规则未缔结书面劳作合同,但一起具有下列景象的,劳作联系建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作者契合法令、法规规则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拟定的各项劳作规章制度适用于劳作者,劳作者受用人单位的劳作管理,从事用人单位组织的有酬劳的劳作;
(三)劳作者供给的劳作是用人单位事务的组成部分。”
这种契合劳作联系本质要件,但未签定劳作合同的,被称之为“现实劳作联系”。
二、修建师挂靠证书的危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修建法》第二十六条清晰规则:“承包修建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获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答应的事务范围内承包工程。阻止修建施工企业逾越本企业资质等级答应的事务范围或许以任何方法用其他修建施工企业的名义承包工程。阻止修建施工企业以任何方法答应其他单位或许个人运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包工程。”
《修建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也清晰规则:“施工单位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答应的范围内承包工程。阻止施工单位逾越本单位资质等级答应的事务范围或许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包工程。阻止施工单位答应其他单位或许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包工程。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许违法分包工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造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令问题的解说》第一条规则:“建造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应当依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则,确定无效:(一)承包人未获得修建施工企业资质或许逾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践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修建施工企业名义的;(三)建造工程有必要进行投标而未投标或许中标无效的。”第四条规则:“承包人不合法转包、违法分包建造工程或许没有资质的实践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修建施工企业名义与别人签定建造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能够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则,收缴当事人现已获得的不合法所得。”
《深圳市阻止建造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规则》第六条规则:“下列行为属挂靠行为:(一)经过租借、出借资质证书或许收取管理费等方法答应别人以本单位名义接受工程的;(二)无资质证书的单位、个人或低资质等级的单位经过各种途径或方法,使用有资质证书或高资质等级单位的名义接受工程的。”第七条规则:“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以挂靠行为论处:(一)合同约好的施工单位与现场实践施工方之间无产权联系;(二)合同约好的施工单位与现场实践施工方之间无一致的财务管理;(三)合同约好的施工单位与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及首要工程管理人员之间无合法的人事调集、任免、聘任以及社会保险联系;(四)合同约好的施工单位与施工现场的工人之间无合法的修建劳作用工和社会保险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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