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法人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3 08:44或许你在日常日子中,听到最多的是盈利法人,比方: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其他企业法人等。关于特别法人这个名词还很生疏,特别法人是什么、特别在哪里、它能给咱们日子带来什么协助,这些问题就会在你的脑海里显现。今日听讼小编就带咱们与特别法人来一场“特别的邂逅”,让你们从相识、相知到熟悉。
特别法人是什么
(一)民法总则中关于特别法人的规则:
第九十六条 本节规则的机关法人、乡村团体经济安排法人、乡镇乡村的协作经济安排法人、底层大众性自治安排法人,为特别法人。
第九十七条 有独立经费的机关和承当行政功能的法定安排从建立之日起,具有机关法人资格,能够从事为实行功能所需求的民事活动。
第九十八条 机关法人被吊销的,法人停止,其民事权利和责任由继任的机关法人享有和承当;没有继任的机关法人的,由作出吊销决议的机关法人享有和承当。
第九十九条 乡村团体经济安排依法获得法人资格。
法令、行政法规对乡村团体经济安排有规则的,按照其规则。
第一百条 乡镇乡村的协作经济安排依法获得法人资格。
法令、行政法规对乡镇乡村的协作经济安排有规则的,按照其规则。
第一百零一条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底层大众性自治安排法人资格,能够从事为实行功能所需求的民事活动。
未建立村团体经济安排的,村民委员会能够依法代行村团体经济安排的功能。
(二)特别法人相关法条的解读:
民法总则从第九十六条到第一百零一条,规则了特别法人的分类,机关法人的建立停止,乡村团体经济安排和协作经济安排的法人资格,以及村委会居委会在特别法人中的定位。
(三)注意事项:
跟着二零一八年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举行,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批改案》批改),删除了本来宪法中关于底层大众自治安排的相关规则。
从以上的法条中不难看出,特别法人并没有特别在什么地方,仅仅民法总则对它进行了重新分类取名,尤其是底层大众自治安排,在咱们的日子中但是调停对立构建和谐社会必不可少的“小辅佐”。听讼网小编温馨提示:特别法人它既不是政府机关,也不是盈利法人,是一个独立的存在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