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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有配偶者收养子女 有何要求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1 21:46

《收养法》第10第第2款规则:“有爱人者收养子女,须夫妻一起收养。”
这一规则阐明,除了继父或继母收养继子女的状况外,夫妻有必要一起收养。为了维护收养人的利益不允许夫妻中的一方独自收养子女。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是一夫一妻,男女相等,维护妇女、儿童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夫妻在家庭中位置相等是稳固和开展社会主义婚姻家庭联系的重要保障。收养是很重要的民事法律行为,直接涉及到夫妻两边对养子女的抚育教育及其他方面的权利义务联系,所以夫妻收养子女的抚育教育及其他方面的权利义务联系,所以夫妻收养子女有必要一起进行,这有利于稳固夫妻联系和家庭联系,也有利于对养子女的抚育教育,使其在一个友善、安靖的环境中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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