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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一房二卖”房屋归谁所有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0 21:33
不论是出于对购房者违约的忧虑,仍是出于对利益最大化的寻求,售房方都有可能会做出一房二卖的行为,因而它也就成为了房产交易中的常见景象。但是,作为一名购房者,一旦遇见“一房二卖”,该怎么维权呢?“一房二卖”的房子究竟该归谁呢?听讼网小编收拾了相关内容,供您参阅。
一房二卖的房子归属
(一)若两份合同都没有处理挂号。两份合同均未处理挂号且标的房子没有交给的状况,归于两份合同均处于未实践实行的状况,应当以签定在先的合同优先得到实行为优先实行断定规范。即哪一份合同签定的日期在前则能优先具有房子的产权,即先签定合同的一方能够优先取得房子的产权;
(二)两份合同都没有处理挂号,其间一份合同已将标的物房子交给。其间一份合同得到实践实行,表现了卖房人的志愿,这种实行也是合法实行,这时,现已接房的一方就能够取得房子的产权,而不论签定合同的先后顺序;
(三)两份合同中一份已进行了过户挂号,另一份未作过户挂号,(不论房子是交给了那一方),那么现已挂号的一方取得了房子的产权。因房子的过户挂号是物权改变领域,依照物权优先于债务的原理,先处理挂号的,在所有程序上签定的合同都能被承认的效能,而未处理挂号的,只能挑选向卖房人要求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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