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继承的概念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2 06:50回复时刻:07-08 16:28
转承继的概念
转承继,是指承继人在承继开端后实践接受遗产前逝世,该承继人的法定承继人代其实践接受其有权承继的遗产。转承继人便是实践接受遗产的逝世承继人的承继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承继法》若干问题的定见第五十二条规则“承继开端后,承继人没有表明抛弃承继权,并于遣产切割前逝世,其承继遗产的权力搬运给他的合法承继人”和第五十三条规则“承继开端后,受赠人表明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切割前逝世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力移转给他的承继人”的规则,转承继有以下的特征:
一、 只要在被承继人逝世之后,遗产切割之前,承继人也相继逝世,才发作转承继;
二、 只要承继人在前述的时刻内逝世而未实践获得遗产,而不是抛弃承继权;
三、 只能由承继人的法定承继人直接切割被承继人的遗产;
四、 转承继人一般只能承继其被转承继人应得的遣产比例;
五、 转承继人可所以被承继人的直系血亲,也可所以被承继人的其他法定承继人。
适用转承继,有必要具有以下条件:
1、承继人于被承继人逝世后遗产切割前逝世。
2、承继人未损失承继权,也未抛弃承继权。
在具有转承继的条件,适用转承继时,转承继人承继被转承继人应继的遗产。在法定承继中,转承继人应承继的为被承继人的应继比例;若被转承继为遗言承继人,则其依合法遗言应承继的遗产由转承继人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