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调整车辆税收征收方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1 19:30我市调整车辆税收征收方法,从今天起,车主能够在全市农信社的700多个营业网点缴交车船运用税、车船运用牌照税及核定征收的车辆营运税费。
据介绍,关于新置办、过户和其他没有处理挂号的车辆,以及需交纳营运税费的营运车辆,经地税部分挂号或审阅处理后,可持机动车行使证或复印件到我市农信社缴交有关车辆税费;而以往如期交交税费且交税事项没有改变的车辆,可直接到农信社缴交税款。车主按规则缴交车辆税费或处理免税手续后,直接到交警支队处理车辆年审,本来的《东莞市当地税务局年度车辆完税证明》和《东莞市当地税务局年度车辆免税证明》停止运用。
参与今天上午车辆税收征收方法发动典礼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冷晓明以为,新的征收方法为交税人供给了高效优质的服务。“这项变革是地税部分、交警部分和市农信社推出的运用信息化手法办理经济、办理事务的一项作业,这项作业展开之后,对改进咱们的交税服务、进步交税服务的水平有很大的推进。”
市信息中心主任刘杰表明,车辆税费新的征收方法,为我市电子政务的开展供给了演示。“它提醒了一个电子政务建造的方向,咱们将活跃吸收这三家单位的经历,下一步怎样把政务信息的同享渠道更好的建立,比如说税收、财务怎样参加进来,咱们在这方面本年会有所考虑和打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