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承揽人没保管好定作人提供的材料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7 23:45
由定作人供给作业资料的,承包人应当妥善保管。因为承包人使用定作人供给的资料完结作业,也就是说定作人按约供给资料后,该资料处在承包人的占有之下,因而承包人有职责妥善保管定作人供给的资料,坚持资料的质量状况,避免资料非正常损耗,然后确保作业效果的质量。所谓的妥善保管是指保管人尽自己的留意,依据物品的性质挑选合理的场所、选用恰当的保管方法,避免物品毁损和灭失。
因为承包人未尽保管职责,致使资料的毁损、灭失的,承包人应当承当补偿职责,自傲费用补齐、替换与定作人供给资料同质同量的资料,因而形成定作人丢失的,应当补偿丢失;形成拖延交给的,应当承当违约职责。假如资料是不行代替的,因为承包人的原因致使该资料毁损、灭失的,承包人应当补偿定作人资料丢失,并承当违约职责。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