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费的财税如何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5 06:18一、管帐处理
方针依据:依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员工福利费财务办理的告诉》(财企〔2009〕242号)第二条的规则,企业为员工供给的交通、住宅、通讯待遇, 现已实施钱银化变革的,按月按规范发放或付出的住宅补助、交通补助或许车改补助、通讯补助,应当归入员工薪酬总额,不再归入员工福利费办理;没有实施钱银 化变革的,企业发作的相关开销作为员工福利费办理。
实务处理:由此可见,依据现行管帐准则的规则,公司按月按规范付出给员工的交通补助应当计入员工薪酬处理,即应计入“敷衍员工薪酬-薪酬”,凭票报销的交通费计入“敷衍员工薪酬-员工福利”核算。
二、企业所得税处理
方针依据: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薪酬薪水及员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告诉》(国税函〔2009〕3号)的规则,企业员工福利费包含为员工卫生保健、 日子、住宅、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助和非钱银性福利,包含企业向员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施医疗统筹企业员工医疗费用、员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 贴、供暖费补助、员工防暑降温费、员工困难补助、救济费、员工食堂经费补助、员工交通补助等。由此可见,企业付出员工交通费用,是归于企业所得税中的“职 工福利费”领域。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薪酬薪水和员工福利费等开销税前扣除问题的布告》(国家税务总局布告2015年第34号)的规则,自2014年度及以后年 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列入企业员工薪酬薪水准则、固定与薪酬薪水一同发放的福利性补助,契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薪酬薪水及员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 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则的,可作为企业发作的薪酬薪水开销,按规则在税前扣除。不能一起契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助,应作为国税函 〔2009〕3号文件第三条规则的员工福利费,按规则核算限额税前扣除。
实务处理:
1、对伴随薪酬薪水同时发放的交通补助(不需求发票),可作为薪酬薪水开销,据真实税前扣除;
2、对凭票报销的交通费补助,应当并入员工福利费用,按规则核算限额税前扣除;
3、对凭票报销的实报实销交通费,应当依照相关规则进入本钱和费用明细,按相关规则税前扣除,如:差旅费中的交通费。
三、个人所得税
方针依据: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公事用车准则变革获得补助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告诉》(国税函〔2006〕245号)的规则,因公事用车 准则变革而以现金、报销等方式向员工个人付出的收入,均应视为个人获得公事用车补助收入,依照”薪酬、薪水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详细计征办法,按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方针问题的告诉》(国税发〔1999〕58号)第二条”关于个人获得公事交通、通讯补助收入纳税问题“的有关规则履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方针问题的告诉》(国税发〔1999〕58号)第二条规则:个人因公事用车和通讯准则变革而获得的公事用车、通讯补 贴收入,扣除必定规范的公事费用后,依照薪酬,薪水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薪酬,薪水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化到所 属月份并与该月份薪酬,薪水所得兼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公事费用的扣除规范,由省级当地税务局确认。
实务处理:
1、交通补助扣除必定规范的公事费用(各省级当地税务局规范)后,依照薪酬,薪水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薪酬,薪水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化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薪酬,薪水所得兼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
特别提示:是扣除必定规范的公事费用,再计征个税
2、个人凭发票报销实践发作的交通费用,则不需求交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