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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房签订合同后涨价,卖方毁约如何解决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2 21:27
案情回忆:房子提价 卖方毁约
2015年头,吴先生经过中介购买了蒋女士一套二手房,《房子生意合同》约好房子总价380万元,首付160万元,借款220万元。合同签定当日付出定金10万元,30日内付出150万元首付款。批贷后15日内处理房子产权搬运登记手续。之后吴先生和蒋女士及中介公司一同签定了《补充协议》,约好借款一次没批的,蒋女士应合作吴先生换家银行再次恳求借款,直至借款赞同停止。
之后,吴先生向某银行恳求借款,还真没批下来,所以中介就说过两天换一家试试。吴先生想假如第2次也批不下来,不能无休止地贷下去,不如先说好假如再贷不下来就免除合同。吴先生就把自己的主意通知了蒋女士,蒋女士也以为免除更好,所以二人未经过中介公司写了一份《免除协议》,约好免除两边签定的房子生意合同及附加协议,吴先生再次去做一次借款。
所以两边向别的一家银行恳求借款。好在,这次银行批贷了,吴先生立刻打电话给蒋女士说现已批贷,约个时刻一同去过户。蒋女士以作业忙为由拖着,万万没想到,最终吴先生等来的竟然是蒋女士的毁约。
本来,就在批贷这段时刻,蒋女士这套房子现已涨了几十万元,且已有买家表明乐意多出50万元全款购买。蒋女士奉告吴先生房子不卖了。
吴先生和中介公司业务员屡次找蒋女士洽谈过户,蒋女士都清晰表明将定金和首付款退给吴先生,不卖房了。不知如何是好的吴先生请律师协助自己保护权益。
律师解读:卖方回绝过户 买方可申述
听讼网律师指出,房价一动摇,就会引起较多的二手房生意胶葛,本案也是二手房生意胶葛中比较常见的。假如房子价值动摇较大,从签定合同到过户前,或许房子前后相差几十万乃至上百万,那么作为卖方多多少少心里有些不平衡,仅仅大都卖方仍是准守合同的约好,但也有一些卖方想违约,回绝实行过户责任。在这种状况下,买方能够申述到法院恳求持续实行合同。
榜首百一十条【非金钱债款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实行非金钱债款或许实行非金钱债款不符合约好的,对方能够要求实行,但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在外:(一)法律上或许事实上不能实行;(二)债款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实行或许实行费用过高;(三)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实行。结合本案的状况,律师看了吴先生供给的资料后,以为两边合同没有免除。尽管《房子生意合同》是吴先生和蒋女士签定的,可是《补充协议》是由吴先生、蒋女士和中介公司三方签定的,合同具有相对性,只要吴先生、蒋女士和中介公司一同签字赞同免除才有用,别的两边约好免除,是附条件的,只要在二次借款批不下来的状况下,两边才免除合同,现在借款批了,免除的条件也就不存在了。因而仅由吴先生和蒋女士签字赞同的免除协议不发生免除合同的效能,吴先生和蒋女士的房子生意合同仍有用。
根据两边《房子生意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约好,批贷后15日内,蒋女士应合作吴先生处理房子所有权搬运登记手续。逾期不处理的,蒋女士构成违约。吴先生能够向法院申述恳求持续实行合同。在持续实行合同的诉讼中,李律师表明,普遍存在一个妨碍。现在大大都人买房都是借款,借款涉及到银行或是公积金部分的利益,因而法院不能强制他们批贷。在这种状况下,假如买方想持续实行合同,或许要付出全款,法院才或许判定持续实行合同,合作处理过户手续。如买方坚持以借款方法付款,法院会驳回要求卖方合作处理过户的诉讼恳求。本案中,吴先生现已取得了批贷函,比较简单得到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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