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为抚养构成事实收养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4 20:23有些人抚育孩子并不是自愿,而是代亲戚朋友抚育一段时间罢了,但由于他们是实在的在养孩子,所以跟现实收养很类似。那么,代为抚育构成现实收养吗?听讼网小编做了现实收养固定的有关介绍,期望对你有所协助。
代为抚育不构成现实收养。
请求现实抚育公证的当事人须亲自到公证组织处理,须供给经公证的授权托付书,托付另一方代为处理公证。须提交的证件、证明包含:
1.抚育人户口簿、身份证、或夫妻联系证明,抚育人为独身的,供给当地民政局婚姻挂号机关出具的无婚姻挂号记载证明。
2.抚育人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抚育现实证明》,抚育人没有工作单位的,由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出具。
3.抚育人供给确保抚育现实实在对被抚育人实行确保书。公证组织受理抚育现实公证请求后,须查询核实抚育现实的真伪状况(被抚育人超越10周岁以上的,须问询其意思表明),并将核实记载归档留存。
公证组织对契合抚育现实公证规则的,应出具现实抚育公证书。现实抚育公证参照公证收取公证费,外出查询费依相关规则收取。触及计划生育相关问题时,处理抚育现实公证的被抚育人,归入抚育人自己生育子女数。
现已处理现实抚育公证的,抚育人可为被抚育人提出户籍挂号请求。持处理公证手续时提交的证件、抚育公证书、个人书面请求、单位或村(居)委会证明等复印资料,到抚育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请求,公安派出所经审查状况现实的,须独自立户,逐级上报市公安局审批同意后,处理落户手续。
现实抚育公证依照民政部、公安部、司法部、卫生部和人口计生委《关于处理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有关问题的告诉》(民发[2008]132号)的文件精力,根据司法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定见》(司发通〔2000〕33号)的相关规则,即“原收养法施行期间树立的收养联系,契合原收养法规则的,公证组织能够给予公证;不契合原收养法规则的,公证组织不得处理收养或公证,但可对当事人之间抚育的现实进行公证。”由此可见处理抚育现实公证是有据可依的。处理此项公证,首要要求当事人供给构成抚育现实的证明资料,详细可参照上述五部委发布的“民发[2008]132号”文件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