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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改制渔便利9.4万 仨留守人职务侵占获刑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6 20:24

9月28日,安徽省全椒县人民法院审结一同职务侵吞案子,判处被告人柳某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宣告缓刑四年;被告人朱某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宣告缓刑四年。
经审理查明,1997年全椒县农业机械公司改制为全椒县农机有限公司,经员工大会推举,赵伦祥(另案处理)为董事长兼总经理。2000年7月农机有限公司进一步改制,实施公转民营,由赵伦吉祥三被告承债运营,于2001年5月建立腾宇有限公司,其间赵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直至2001年8月30日,赵仍是农机有限公司的留守负责人,腾宇公司的财会人员也是农机有限公司的财会人员,柳某任出纳管帐,四人终究合意将腾宇公司的费用转移到农机有限公司报销,经过此种手法共侵吞金额9.4万余元。另查明,柳某等三被告均在2000年12月31日前与全椒县农机有限公司解除合同联系。
法院以为,被告人柳某、孙某、朱某伙同赵伦祥,利用职务之便,将单位资产9.4万元不合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吞罪,鉴于有悔罪体现,遂作出以上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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