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
婚姻关系当事人的任何一方随时都可以提出,但对男方提出离婚诉讼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规则不予提出。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则,女方在怀孕期间、临产后一年内或间断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该条一起规则了例外状况,即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以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恳求的,不受上述条件约束。“人民法院以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恳求的”,一般是指女方有严峻差错严峻损伤夫妻感情的状况,如女方与别人重婚、姘居导致怀孕临产等状况,男方感情上无法体谅,或女方施行家庭暴力,男方感到人身安全遭到严峻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