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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印花税纳税申报试行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9 18:58

发布部分:北京市当地税务局发布文号:京地税一[1996]540号为了加强印花税的征收办理,加强税源监控,进步交税人的交税认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办理法》结合本市实际状况,市局拟定了《北京市印花税交税申报试行方法》现印发给你们,从1997年1月1日起施行。为作好遵循施行作业告诉如下请同时遵循履行。1.《北京市印花税交税申报试行方法》(以下简称试行方法)是加强印花税征收办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在时刻紧、作业量大的状况下,各区、县税务局、各分局领导要高度重视,仔细安排有关科所学习《试行方法》。结合本地区的实际状况仔细研讨,针对或许呈现的问题提出遵循计划、统筹安排、仔细落实。2.要采纳多种途径,宣扬《试行方法》的含义和具体规定,并仔细对施行申报方法的企、事业单位和机关、集体、部队、校园分类进行教导为《试行方法》顺畅施行打好根底。3.要把《试行方法》作为印花税征管的一项重要根底作业,仔细抓好一季度的申报作业,在遵循落实中要仔细总结作业中的经历和问题。履行中的问题请及时与市局联络。4.各区、县当地税务局、各分局于每季度终了后30日内向市局报送印花税交税申报汇总表和印花税监督代售陈述汇总表,并于4月30日前将遵循落实状况的作业总结书面报市局。附件:1.印花税监督代售陈述汇总表(略)2.印花税交税申报汇总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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