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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建立劳动关系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8 15:29
许多劳作者和用人单位之间虽然树立了劳作联系可是两边之间并没有依照相关的规则签定劳作合同,那么实践中两边树立劳作联系有必要签定劳作合同吗?下面就让听讼网的小编为您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吧。
树立劳作联系必定要签定劳作合同吗
依据《劳作合同法》的规则,用人单位与劳作者树立劳作联系应当签定劳作合同。需求了解的是实践中,没有书面劳作合同,有依据证明也认同现实劳作联系的存在。
留意:
用人单位在招聘新职工时,为了占据主动,避免被“套牢”,往往同试用期内的职工不签定正式的劳作合同或只签定一纸“试用期合同”,待试用期往后再与劳作者签定劳作合同。其实这种做法是违背法令规则的。据《劳作法》第16条第2款规则:“树立劳作联系应当缔结劳作合同。”《劳作法》第21条规则:“劳作合同能够约好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越六个月。”依据上述规则,劳作者和用人单位树立劳作联系,就应当签定劳作合同。试用期是劳作者和用人单位劳作联系的一种表现形式,所以也应当签定劳作合同。劳作者和用人单位两边同意树立劳作联系,用人单位应当在劳作者开端作业之时就与其签定劳作合同。因而,劳作者与用人单位签定劳作合同的时刻应在试用期之前。
据来自等办案部分计算,每年12月至翌年3月间是续签劳作合同案子胶葛高峰期。虽然对续签合同规则不细,但许多相关、附近法令及解说鞭长可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案子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一)第十六条规则:劳作合同期满后,劳作者仍在原用人单位作业,原用人单位未表明贰言的,视为两边同意以原条件持续实施劳作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作争议案子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第十六条规则:劳作合同期满后,劳作者仍在原用人单位作业,原用人单位未表明贰言的,视为两边同意以原条件持续实施劳作合同。一方提出停止劳作联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撑。《劳作部关于实施劳作合同准则若干问题的告诉》第14条也规则:“劳作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停止或续订手续而构成的,视为续订劳作合同。”上述解说与规则清晰了这样一种法令联系:即未续签劳作合同景象下,劳作者仍在原用人单位作业,原用人单位未表明贰言的,“视为续订劳作合同”。
我国《劳作合同法》以及相关司法解说傍边都有规则:用人单位应当自实践用工之日起就与劳作者签定书面的劳作合同,不然的话用人单位就要承当必定的法令责任,包含付出劳作者双倍薪酬、进行补偿等等。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能够来电咨询咱们听讼网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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