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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辩护是指什么,委托辩护的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9 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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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付辩解是指什么,托付辩解的时刻从什么时分开端
第三十二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解权以外,还能够托付一至二人作为辩解人。下列的人能够被托付为辩解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许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引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朋。正在被执行惩罚或许依法被掠夺、约束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解人。
第三十三条 公诉案子自案子移交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托付辩解人。自诉案子的被告人有权随时托付辩解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交审查起诉的案子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奉告犯罪嫌疑人有权托付辩解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子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奉告被告人有权托付辩解人。
第一百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决议开庭审判后,应当进行下列作业:
(一)确认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二)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曾经送达被告人。关于被告人未托付辩解人的,奉告被告人能够托付辩解人,或许在必要的时分指定承当法令授助责任的律师为其供给辩解;
(三)将开庭的时刻、地址在开庭三日曾经告诉人民检察院;
(四)传唤当事人,告诉辩解人、诉讼代理人、证人、判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告诉书至迟在开庭三日曾经送达;
(五)公开审判的案子,在开庭三日曾经先期发布案由、被告人名字、开庭时刻和地址。
上述活动景象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什么是托付辩解人
1.依据《刑事诉讼法》第34条的规则,自诉案子的被告人有权随时托付辩解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子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奉告被告人有权托付辩解人。
2.公诉案子的犯罪嫌疑人自案子移交到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托付辩解人。(1)犯罪嫌疑人在被侦办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许采纳强制措施之日起,能够延聘律师为其供给法令协助。(2)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交审查起诉的案子材料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奉告犯罪嫌疑人有权托付辩解人。(3)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子,应当自人民检察院的刑事侦办部分将该案子移交审查起诉部分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托付辩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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