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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农村承包地 城镇户口儿子能否继承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2 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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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多年前,我大学毕业后留在南宁作业,后来仅有的弟弟也到城里经商。我和弟弟相继成家后,都在南宁买房并将户口迁至城市,但爸爸妈妈一向留在乡间日子。半年前,我爸爸妈妈因病相继逝世。最近,村委会宣称要回收我爸爸妈妈本来承揽的3亩责任田。请问,我和弟弟“农转非”后还能承继爸爸妈妈的承揽地吗?
专家回复:
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则,乡村和城市市郊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则归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归于农人团体所有。乡村团体所有的土地,乡民能够经过承揽等办法依法获得使用权,但没有所有权。因而承揽地不归于公民逝世时留传的个人合法财产,不能作为遗产承继。
根据我国《乡村土地承揽法》的规则,乡村土地承揽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揽期内,承揽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揽的犁地交回发包方。承揽方不交回的,发包方能够回收承揽地。你和爸爸妈妈、弟弟本来都是农业人口,因而你们家以户为单位从本村团体经济组织分到的6亩承揽地,你和爸爸妈妈、弟弟均有比例。后来你和弟弟转为非农业人口,已不归于村团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因而你和弟弟不再享有土地承揽权。现在你爸爸妈妈已逝世,你们户下现已没人在乡村日子,因而村委会作为发包方,有权回收你们的承揽地从头进行分配。你们不能以承继为由享有该地的承揽权,但假如该承揽地仍有农作物等收益,你们能够依法承继。
相关法律知识:
《承继法》第十五条   承继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友善联合的精力,洽谈处理承继问题。遗产切割的时刻、办法和比例,由承继人洽谈确认。洽谈不成的,能够由人民调停委员会调停或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九条 遗产切割应当有利于出产和日子需求,不危害遗产的功效。不宜切割的遗产,能够采纳折价、恰当补偿或许共有等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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