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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加班费是如何计算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2 11:30
员工加班费是怎么核算的?核算方法是什么?
听讼网劳作律师提示,依据《劳作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则,员工的加班费核算方法有如下三点规则:
(一)8小时外加点:依据1995年5月1日起实施的《国务院关于员作业业时间的规则》第三条 “员工每日作业8小时、每周作业40小时。”因而,假如组织劳作者在每天8小时之外延伸作业时间的,就应该依照《劳作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付出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150%的薪酬;
(二)休息日加班:假如组织劳作者在休息日作业的,就应该依照《劳作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付出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200%的薪酬
(三)法定节日加班:假如在法定节假日组织劳作者作业的,就应该依照《劳作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付出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300%的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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