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香皂和汽车轮胎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09 20:09状况:有用发布日期:2000-12-28收效日期:2001-01-01发布部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文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经国务院同意,现将香皂和汽车轮胎消费税方针的调整事项告诉如下:一、自2001年1月1日起,对“护肤护发品”税目中的香皂中止征收消费税。二、自2001年1月1日起,对“汽车轮胎”税目中的子午线轮胎免征消费税,对创新轮胎中止征收消费税。其他轮胎持续按10%税率征收消费税。子午线轮胎,是指在轮胎结构中,胎体帘线按子午线方向摆放,并有钢丝帘线摆放简直挨近圆周方向的带束层束紧胎体的轮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