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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职工自谋职业、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享受减免税、费的认定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4 03:21
(一)下岗职工自己向户口地点区域、县劳作保证行政部门提出书面请求,经审查核准后,由区、县劳作保证行政部门出具确定意见书(由市再就业服务中心一致印制)。
(二)供给有关证明资料:
1、《下岗职工证明》;
2、《就、赋闲证》;
3、与原企业免除劳作联系证明或与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签定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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