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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的期限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4 23:17
拘役,是掠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在,就近实施强制劳动改造的惩罚办法。在我国惩罚系统中,拘役是介于控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它具有以下特征:
1.拘役是一种短期自在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越6个月。所以,拘役是我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施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在刑中最轻的一种。
2.拘役适用于罪过较轻但需求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
3.拘役是掠夺自在的惩罚办法。
依据刑法第42条和第69条的有关规则,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拘役的刑期从判定之日起核算。判定曾经先行拘押的,拘押1日折抵刑期1日。
依据刑法第64条规则,数罪并罚拘役不超越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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